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1月2日將督察發現的4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兵團,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兵團黨委對此高度重視,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成立由兵團黨委書記、政委孫金龍同志任組長,兵團黨委副書記、司令員彭家瑞同志任第一副組長的兵團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始終堅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高位推動。2018年,兵團黨委常委會會議17次研究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兵團行政常務會議、專題會議16次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問題整改,兵團黨委、兵團主要領導、兵團分管環境保護領導91次對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整改作出批示,要求堅定堅決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明確各級黨委主體責任以及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經兵團黨委研究,決定對34名責任人嚴肅問責。其中:正廳級幹部1 人,副廳級幹部2人,處級幹部29人,企業2人。現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第八師石河子市蘑菇湖水庫水質持續惡化問題。

第八師石河子市黨委、政府對水庫治理工作重視不夠,推進不力,生態環境受到破壞;石河子市水利部門不能主動作為,致使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項目推進緩慢;石河子市水利局、環保局違規同意石河子市開發區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將應全部回用的綜合廢水排入蘑菇湖水庫,環境受到汙染。給予原第八師石河子市水利局原局長王來印(2017年12月退休),第二師鐵門關市24團黨委副書記、團長張正海(時任第八師石河子市水利(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第八師石河子市環保局副局長粟志峰,第八師石河子市澤眾水務公司黨總支書記、執行董事陳海嬰4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第八師石河子市水利(水務)局水政(漁政)監察支隊支隊長蘇軍政務警告處分;第八師石河子市原黨委常委、副師長楊青雲,因其還存在推進團場綜合配套改革不力問題,已於2019年2月1日併案處理,經兵團黨委常委會批准,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納汙庫生態修復進展緩慢問題。

1. 阿拉爾富麗達纖維有限公司未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問題。第一師阿拉爾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開發區建設(環保)局未及時與相關企業溝通,未落實明確主體責任,生態環境受到破壞。給予第一師阿拉爾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丁偉(時任第一師阿拉爾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第一師阿拉爾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局長高豫疆(時任第一師阿拉爾市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局長)2人黨內警告處分。

2. 新疆白鷺纖維有限公司未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問題。第三師建設(環保)局和圖木舒克市環保局在落實《關於重申加強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提標改造工作的通知》(兵環發〔2015〕173號)要求時,忽視對原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工作,雖對企業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但未跟蹤落實,環境受到汙染。給予圖木舒克市環保局副局長宋向徵黨內警告處分。

3. 新疆芳草湖萬翔化纖有限公司未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問題。第六師五家渠市環保局沒有嚴格落實《關於重申加強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提標改造工作的通知》(兵環發〔2015〕173號)要求,對治理工作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既未結合實際向企業下發文件、做出安排、提出要求,也未對相關工作的開展情況跟蹤落實。師市環境監察支隊在現場監督檢查中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治理工作沒有明確要求,監管不到位。芳草湖農場對環保工作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對轄區內排汙企業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督促檢查不力,監管不到位,環境受到汙染。給予第六師五家渠市建設(環保)局調研員、原副局長鄒錦超(2017年8月免去副局長職務),芳草湖農場原黨委常委、副場長徐志明(2018年4月退休)2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第六師五家渠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陳濤政務警告處分。

4.石河子鄭氏化纖有限公司未開展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問題。第八師121團對環保工作重視不夠,工作缺乏主動性,對轄區內排汙企業監管不到位。團場領導及相關部門僅對企業廠區是否違規生產和提標改造進展情況進行過多次檢查,沒有對納汙庫無害化治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環境受到汙染。給予第八師121團副處級幹部曹國華(時任121團黨委常委、副團長),第八師121團黨委常委、副團長黃利2人黨內警告處分。

三、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審批項目和對保護區監管不力問題。

1. 落實自然保護區行業部門監管責任缺失問題。兵團農業局(畜牧獸醫局、林業局)落實自然保護區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不到位。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要求對葉爾羌河流域中下游溼地自然保護區、奎屯河流域溼地自然保護區、瑪納斯河流域中上游溼地自然保護區3個溼地自然保護區申報程序嚴格審核把關,造成申報程序不合規,劃定面積過大,土地權屬存在爭議,邊界不清、範圍不明等問題突出。落實監管責任缺位,存在不作為行為。給予第七師黨委常委、副師長楊江勇(時任兵團農業局(畜牧獸醫局、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兵團森林公安局局長張林政務記過處分。

2. 葉爾羌河流域中下游溼地自然保護區問題。第三師圖木舒克市黨委申報保護區時未經過會議討論研究,未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考察,未經過評審,申報程序不規範。對保護區日常監管不力,把關不嚴,造成該項目佔用保護區面積37.9畝;第三師農業局(林業局)對保護區管理工作不重視,對日常監管缺乏指導,對保護區內存在的永安壩生態旅遊建設項目違規開發問題未及時發現並制止;第三師森林公安局(第三師葉爾羌河中下游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未落實保護區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對保護區管理措施不力;第三師圖木舒克市住建局違規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給予第三師黨委黨校常務副校長侯林山(時任圖木舒克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旅遊局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新疆葉河陽光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文權(時任第三師農業(林業)局副局長、局長),第三師東風農場黨委書記、政委李俊(時任第三師農業(林業)局副局長),第三師森林公安局原局長、葉爾羌河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原局長楊長遠(2017年9月已退休),圖木舒克市住建局副局長周文建4人黨內警告處分。

3. 青格達湖溼地自然保護區問題。第六師五家渠市建設(環保)局落實保護區綜合監管職責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力。向佔用保護區的恆大項目出具建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給予第六師五家渠市政府副秘書長、行政審批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閆國強(時任第六師五家渠市建設(環保)局局長)黨內警告處分。

4. 奎屯河流域溼地自然保護區問題。第七師國土資源局出具與事實不相符的“保護區範圍四至清楚,權屬無爭議”證明材料,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出具用地預審意見;原第七師水利二處(現奎管處)未做科學調查論證,造成申報程序不規範,保護區邊界不清、範圍不明、功能區未劃分,師水利局違規審批奎屯河1#、3#、三級、七級水電站項目;第七師農業局(林業局)未對奎屯河流域溼地保護區做科學考察和論證,未按程序申報,對保護區工作不研究、不部署,未盡到監管的主體責任,日常監管不到位。第七師森林公安局(奎屯河流域溼地保護區管理站)未認真履行保護區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責,未及時發現保護區內違規審批項目問題;第七師建設(環保)局為奎屯河1#、三級、七級三個水電站項目出具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意見,綜合監管和生態環境日常監管缺失。給予第七師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郭啟華(時任第七師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2018年3月退休),第七師奎管處黨委委員、副處長王新(時任第七師水利二處副處長),第七師建設(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隋興雲(時任第七師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第七師建設(環保)局調研員馬建明(時任第七師建設(環保)局副局長、調研員)4人黨內警告處分;時任第七師森林公安局局長兼奎屯河流域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站站長舒愛國(2018年11月被免職),因其還違反政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已併案處理,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降為副科級)處分。

5. 瑪納斯河流域中上游溼地自然保護區問題。第八師石河子市農林牧局保護區管理工作嚴重缺位,在《石河子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未提出保護區管理的建議,造成保護區內違規開發建設問題。第八師石河子市森林公安局(瑪納斯河流域溼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未認真履行保護區日常管理職責,未及時編制保護區總體規劃,致使保護區管理工作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對保護區內存在砂石料廠等違法違規開發問題未及時制止。第八師石河子市國土資源局在保護區內違規辦理15個採砂企業採礦權登記手續。給予西部銀力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楊衛忠(時任第八師農林牧局副局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第八師石河子市森林公安局局長張磊,第八師石河子市國土資源局調研員高明2人政務記過處分。第八師石河子市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育林因其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已併案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政務撤職(降至科員級)處分。

四、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不力問題。

第二師鐵門關市違規建設豐泰鋼鐵項目及未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問題突出,兵團發改委不作為、亂作為,未嚴格執行國家鋼鐵產業政策,安排分管處室對項目予以備案。給予兵團工信委巡視員喬永新(時任兵團發改委副主任),第二師鐵門關市發改委原主任王軍輝(2018年9月退休),第二師鐵門關市建設(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史庭珍3人黨內警告處分。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兵團要把生態文明理念貫穿始終,殷切希望兵團當好生態衛士。兵團各級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理念,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和對兵團的定位要求,緊緊圍繞新疆工作總目標,切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增強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保護的政治責任,履行好兵團生態衛士職責,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像愛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嚴格落實領導幹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確保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兵團落地生根,讓自然生態美景永駐兵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

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019年4月22日

更多精彩,請關注中國環境APP

長按識別二維碼下載↓↓↓

中國環境報社旗下媒體包括中國環境報、《環境經濟》雜誌、中國環境APP、中國環境網、中國環境新聞微信、中國環境新聞微博等。為維護自身版權利益,制止非法轉載行為,特此鄭重聲明如下:

1、任何媒體機構及營利性組織,凡在互聯網、移動客戶端、微信和微博等公開傳播平臺上使用中國環境報社所屬版權的新聞作品,須事先取得中國環境報社的書面授權後,方可在授權範圍內使用和轉載,且必須為作者署名,並註明來源,同時按有關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向中國環境報社支付版權費用。

2、任何媒體機構及營利性組織,未經書面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中國環境報社所屬版權的新聞作品。對於侵權行為,中國環境報社將予以警告。

3、對於警告無效者,中國環境報社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公開譴責、向國家版權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等多種措施以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屆時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侵權人承擔。

4、對於各類非法轉載行為,歡迎讀者舉報。

版權合作聯繫電話:010-67172392

侵權舉報聯繫電話:010-67112822

中國環境新聞投稿[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