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路遇交警檢查,
衝卡逃跑就能萬事大吉?
抱有這種心理的司機們,
該醒醒了!
看到下面這起案件,
你就知道後果很嚴重!!!
近日,盤龍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務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因醉酒駕駛強行衝卡,暴力抗拒檢查,被判處犯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醉酒男子:“你一個交警拽什麼,我今天就打你了。”
2018年10月9日晚上22:00,被告人李某醉酒後駕駛一輛無牌照的紅色雪弗蘭轎車,在昆明北辰大道麥德龍路口被交警查獲,就在交警就對其檢測酒精時,李某突然開車,加速飛馳而去。
盤龍法院環資庭庭長 申開勇:“被告人發現公安人員檢查以後拒不配合,駕車衝卡,從人行道沿著北辰大道往東三環西南林學院方向逃竄,在衝卡時致使一名公安人員被車輛擦傷。”
衝卡後,李某駕車行駛到西南林業大學門口時,被追來的民警堵截,執法記錄儀顯示,當時李某不但不配合調查,還對民警一邊謾罵一邊動手,待派出所民警到達後,才稍微緩和。
民警:“身份證拿出來。”
李某:“身份證沒有。”
民警:“駕駛證呢?”
李某:“駕駛證也沒有。”
民警:“那你有什麼證件?”
李某:“一樣都沒有。”
民警表示,全程都有錄像,駕駛人下車以後就開始揪扯。
今年4月,盤龍區人民法院針對該李某的違法行為做出宣判,被告人李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同時,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經構成妨害公務罪。
申開勇:“最終我們以被告人李明華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數罪併罰,只執行有期徒刑;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平安出行始於心,
拒絕酒駕踐於行。”
希望大家充分配合交警的執勤工作,
切勿魯莽衝卡,
將社會、群眾及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置於不可挽回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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