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被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還能獲得經濟補償嗎?

強強--我們90後-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很複雜的,再因題主對工傷情況說得不是很清楚明白,所以無法給你一個籠統的回答,只能分具體情況給予說明。

一、單位終止合同,肯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這是一種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必須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2倍賠償金。

例如,假如你在該單位工作了6年,只要公司強制終止與你的勞動合同,則公司至少應向你支付12個月的月工資,如果沒有提前通知你,則將再為你支付1個月的月工資!

所以,這將根據你的工作年限X2,便是你應得的經濟賠償金月數!

二、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與按月支付津貼。其具體標準如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注意:題主工傷等級如果是屬於7一10,則只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沒有津貼的!醫療補助金非公司支付!

所以你必須要認真對照相關條例內容,確定自己將會得到哪些賠償與補助!

這裡就不再多說了!

三、可以向社會保障局申請領取失業金。

1、領取失業金的基本條件。

①、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交滿1年失業保險金,而且還不能有任何欠費不良記錄,這是最最根本的條件,如果沒有交繳失業保險金,一切都別想了!

②、辭職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單位將你辭退,讓你失業;否則你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的。

③、失業人員辦理了失業登記,並領取了失業登記證。

2、失業金的領取流程。

①、失業登記

需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所在地社區去辦理失業登記。並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以及照片。

②、審核、領取

只要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核通過,並會給辦理《失業證》。第二個月,失業金便會直接打到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相應銀行帳戶上。

失業金的領取時長,最多可以是24個月!當然這必須是建立在公司為你購買了社保的前提之上,否則是不可能的!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購買社保,則必須要求公司為你補繳。先協商處理,不成功便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投訴,要求相關部門出面處理,如果處理不成功,則可以向法院起訴來解決!

總之該自己的合法利益,必須積極去爭取與維護!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視職場】專注分享職場知識,解決職場困惑,建構職場關係!

~~~分享職場知識,快樂職場人生,感謝你點、評、分、轉、收!


視職場


如果工傷在前,勞動合同終止在後,那麼就可以正二八斤的跟單位索取或要求補償,如果不給補償,那麼這家單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如果終止勞動合同後,你在單位上或者屬公司範圍內受傷,這按理說是不是屬於工傷了,那是屬意外傷。


意外傷,如果不是你故意所為,而且還很嚴重的話,這也可以要求單位補償。如果是小傷,不管是在職還是已經終止勞動合同了,這個就沒有必要去跟單位爭個你死我活的必要了。如果是我在職或是終止勞動合同了,受點小傷,我是不會跟單位或領導提出補償的事,自行解決就好。當然好老闆好領導,你不說也會給你補醫藥費的。碰到不好的老闆或領導,哪怕你是受重傷了也是不會理賠你,甚至還說你辦事不利。


這些就是一個企業的素質與制度跟一個員工和領導的修養。假如一個企業對自己的員工不聞不問,只在乎員工是否能給企業帶來多少價值與業務,那麼這樣的企業是走不長久的。或者是假如有一個員工在我單位上工作,每天只想著工資是哪時候發,或者整天無所事事、為了點小事與團隊爭執,那麼這個人不管到哪都是呆不久的。

建議:如果你是小傷就算了,雖然自己難受,這個我覺得沒必要跟前單位爭執或鬧騰了。不是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嗎?這句話就是:(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話不能說的太狠或者行動上對某事某人不能趕盡殺絕)這答題不是稱對每一個人,我只是發表自己的立場!


電商新媒運營一小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在工傷治療期間,單位是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2.根據國務院及省市相關《工傷管理條例》規定,單位要為勞動者辦理工傷認定申請,工傷級別鑑定,以及工傷報銷,補貼及工傷賠償等工作。經工傷職工夲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本案單位在勞動者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顯然是違法的。勞動者不但可以要求單位經濟補償,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有關一次性傷殘補助償金,以及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偉家


如果工傷職工在醫療期間或者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可能涉及到一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律師365


如果工傷職工在醫療期間或者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可能涉及到一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https://www.toutiao.com/i6681060504732959235/


你不知道的法律知識


當然能,失業金和你在公司多少午都可以算錢,不知道你工傷幾級,我工傷十級公司先給醫療補助一萬,還有四萬在工傷部那裡,我如果我被公司裁員了,就能領到那四萬了。


二團140702696


工傷期間公司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吧,解除的話公司也得給你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一步一步處理。


點滴生活紀


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補償的規定,就可以獲得


90後仲裁員


只要被單位解除的,一樣都不會少,只是要藉助法律來討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