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劫匪和女事主嘮了五小時後……

原標題:趁女住戶開門,男子持刀闖入!沒想到兩人聊了5小時

趁女住戶開門時,男子持刀闖入屋內欲搶劫,令人不解的是,兩人之後“話聊”了五個來小時……

入室劫匪和女事主嘮了五小時後……

入室劫匪和女事主嘮了五小時

今年28歲的陳某是遼寧省莊河人,曾因犯非法拘禁罪、強姦罪獲刑二年。2018年6月5日15時許,手頭拮据的陳某打算搶點錢花,於是買了一把刀,之後便在莊河市內溜達尋找作案目標。

當天17時許

陳某在莊河市水產大庫附近瞄上了下班回家路過此處的姚女士,因為姚女士比較瘦弱且個子矮小,這才成了陳某的目標。

陳某一路尾隨到莊河市延安路二段一居民樓姚女士家門口,趁姚女士開門之機,陳某強行進入屋內,將姚女士按倒在地,陳某拿刀威脅姚女士不讓她喊叫、阻止其逃跑。

陳某準備在凌晨離開姚女士家時再向她要錢,二人撕扯過程中姚女士頭部受傷。為避免激怒陳某,姚女士一直與陳某聊天拖延時間,陳某看她這一番表現,逐步放下戒心。

陳某還很“講究”地到廚房抽菸,姚女士趁機通過微信向親屬求救。

當晚22時許

莊河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到達姚女士家將躲在門後的陳某抓獲,當場查獲黑色塑料刀把刀具一把。

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莊河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搶劫罪對陳某提起公訴。

庭審中陳某辯稱:“我拿刀尾隨那個女人不是為了搶劫,我不承認搶劫,我只是想去她家睡覺。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暴力、威脅手段持兇器入戶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懲處。陳某在欲實施搶劫前購買了黑色手柄刀一把,並鎖定身材弱小的被害人後尾隨其強行入室,用刀具控制、威脅被害人以壓制被害人的反抗,且欲在離開時向被害人索要錢財,足以認定陳某有實施搶劫的主觀故意。陳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陳某在實施上述犯罪行為時,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

莊河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陳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萬元。

一審宣判後,檢察機關認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陳某提出上訴。

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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