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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我拿你当朋友,
你却惦记着我的“烟”
……
近日,城厢区龙桥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警方在荔城区镇海街道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此前,任某曾盗窃了朋友商店中的百余条香烟。
监控显示,4月8日凌晨2时许,一名戴着黄色头盔的男子,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车从画面中缓缓经过,只见他鬼鬼祟祟地潜进一家便利店,没多久便搬了几箱物品快速离开。看似无人目击的这一切,早已被监控完整记录下来——
任某是一家便利店老板,前段时间投资外贸生意失败,店铺经营也没什么起色,资金难以周转,十分苦恼。这时,他突然想起朋友“阿亮”也是经营便利店,自己还经常去他店里买烟,于是,任某萌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
4月7日这天,他在龙桥街道一家五金店买了把锤子,并细细规划好行窃路线和撤退路线。当晚,任某把自己店内的监控线路断电后,骑车前往“阿亮”店里,在仔细观察未发现有他人之后,任某破窗而入,先是调整了店里的监控摄像头位置,随即开始“装卸货”。很快,任某搬出了数箱香烟,而后迅速撤出店铺。
安全到家后,任某又把偷来的香烟装进车里赶往福州“销赃”,兜兜转转之下,任某好不容易找了家回收二手烟的店铺,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任某把香烟换到了9000多元现金。
可算是把烫手山芋抛出去了!正想着,任某决定速速返家,不料此时,二手烟店老板突然前来拉开车门似要上车,把心慌的任某吓了一跳,情急之下他便狠狠踩下油门,这一突然的加速,让二手烟老板失去重心整个人毫无防备地摔在地上。
摔个大马趴、吃了一嘴汽车尾气的二手烟老板甚是恼怒,直接向交警报了案。当天下午,福州交警的电话就打来了,民警通知任某返榕处理这起事故,心虚的任某接完电话,立即驱车赶往福州,最终赔偿了该老板7000余元私了。
另一边,“阿亮”店里发现失窃并报案,但是店内的监控全部“跑偏”,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民警只得从外围的监控一一入手查探。
连续几日的追踪下,民警注意到了4月8日这天凌晨出现的任某,这怪异的装扮和举止,让民警心中产生怀疑。很快,任某被传唤至派出所问话,但他全程沉默不语,在民警大量的思想工作下,任某终于松口,把自己作案及销赃过程等全盘托出。
原来,这任某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早在9年前,他就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刑4年,可见是不长记性。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有话说: 做任何事都不要妄想去逾越法律的底线,否则等待着你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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