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10人涉恶团伙案公开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4月18日,石门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石门县人民法院,旁听佘某明、杨某刚等10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

石门10人涉恶团伙案公开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石门10人涉恶团伙案公开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听 审 人 员

石门10人涉恶团伙案公开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听 审 人 员

起诉书指控:

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佘某明纠集被告人杨某刚、佘某欣、汪某、佘某清、张某桃等人,多次召集村民阻止原村部拍卖事项,采取撕毁拍卖公告、到拍卖会场闹事、封堵老村部等方式,致使拍卖无法进行。除此之外,被告人佘某明、佘某欣还涉嫌寻衅滋事罪三起,均在此案中被一并起诉。

敲诈勒索罪

2016年3月,村里修建移动4G信号塔,被告人夏某清、蔡某初以信号塔有辐射对人体有害为由,到施工现场煽动村民阻工,致使工期延误半年之久。受害人刘某明被逼无奈只好给被告人蔡某初6400元补偿费。

强迫交易罪

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间,被告人佘某明、蔡某初、汪某林、蔡某云四人在上午通村“水利工程”“农开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行垄断工地供应材料获取非法利益,其中获得文某志、王某约、肖某光等被害人价值30万元的材料供应。

石门10人涉恶团伙案公开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被告人到庭受审

石门10人涉恶团伙案公开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被告人到庭受审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门法院公开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已成常态。下一步,石门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摧网毁伞、打财断血、快审严惩”主攻方向,用铁腕手段依法严办、深挖根治,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苗头,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加大、不断升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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