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鬆滋城市管理委員會的一封信!!

来自松滋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一封信!!

廣大市民朋友們:

城市是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把松滋建設成為優美、整潔、有序的現代化文明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心願,為切實增強市民文明行為意識,引領崇尚文明、講究衛生、遵守秩序的社會風尚,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在此發佈文明城市管理“十個一律”,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

来自松滋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一封信!!

一、不準機動車亂停亂靠,隨意變道、搶道,穿插等候的車輛,向車窗外拋灑物品,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違者一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来自松滋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一封信!!

二、不準行人隨意橫穿道路、翻越護欄。違者一律處以50元以下罰款。

三、不準遛狗不牽繩、放任寵物亂排洩糞便,不準攜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違者一律由公安、城管部門處理,鼓勵市民勸阻制止。

四、不準私搭亂建,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公共設施。違者一律責令限期清理、拆除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並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五、不準亂設攤點、佔道經營,超出門面、門窗或者外牆擺賣物品。違者一律處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不準在建築物的外牆或公共設施等處進行張貼、塗寫或者刻畫,擅自設置戶外廣告,亂髮小廣告。違者一律處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七、不準在建築物的頂部、窗外、陽臺外、綠化樹上、綠化池內堆放、吊掛或者晾曬有礙城市容貌的物品。違者一律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来自松滋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一封信!!

八、不準亂扔垃圾、亂潑汙水、隨地吐痰。違者一律處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九、不準隨意摘花摘葉、損壞花木、侵佔綠地、踐踏花池、草坪;不準在公園的花壇、座椅上躺臥、野炊、露宿。違者一律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来自松滋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一封信!!

十、不準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粗言穢語、爭吵爭鬥;不準在廣場內搞經營性活動和聚餐、喧鬧、賭博、乞討、雜耍賣藝,不準在廣場內進行妨礙他人的活動;不準噪音擾民;不準在禁菸場所吸菸。對在禁菸場所吸菸的,一律處以50元以下罰款。

廣大市民朋友們,“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城市管理需要廣大市民人人參與。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開文明車,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樹立全社會文明風尚,為建設樂鄉金松滋貢獻我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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