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惠農!捕魚“抽光”了一千多元錢,你遇到過這事嗎?

捕魚抽水

把旁邊的河灘地給淹了

雙方唇槍舌戰並扣住了發電機

劍拔弩張火藥味漸濃之際

民警火速趕到了現場

4月18日14時許,家住惠農區的漁友張某某約朋友一行四人到惠農區禮和鄉沿河村一隊黃河邊河灘地的退水渠捕魚。

很快找到了地方,幾人用發電機帶抽水泵將退水渠內的水抽到旁邊的河灘地裡。

至18時許,該片河灘地承包戶馬某某發現自家田地被淹後找張某某理論,雙方發生糾紛,馬某某暫扣張某某等人的發電機等物品。

事發惠農!捕魚“抽光”了一千多元錢,你遇到過這事嗎?

紅果子派出所值班副所長寇新輝接警到達現場後經走訪瞭解,張某某等人將退水渠內的水抽入河灘地(六畝左右),的確影響水稻種植戶馬某某近期土地平整和月底水稻插秧。

“每畝430元,你承包算了,但不能荒廢,否則第二年雜草叢生無法耕種!”馬某某一旁的朋友提議。

但馬某某稱該塊河灘地不再承包由漁友張某某轉包的辦法並非合理,而張某某一方賭氣稱田地可以轉包但事後可以任其荒廢,由此雖經民警再三調解,雙方還是僵持不下。

“可別說著說著就動手打起來了,打輸住院打贏坐牢,你們都懂吧?”在“拉鋸戰”的情況下,民警現場告知雙方不要打架鬧事,可自行協商,協商不成訴訟解決也是明智的一種“選項”。

現場多些耐心、多待幾分鐘、多說幾句話,一起糾紛就能化解,一起有可能引發的案件就能避免,這正是“楓橋經驗”意義所在!秉持這個理念,民警在現場耐著蚊蟲叮咬繼續從中調和,要求雙方換位思考。

事發惠農!捕魚“抽光”了一千多元錢,你遇到過這事嗎?

漁友張某某等人確係無心之過,而農戶馬某某也不是得理不饒人的人。經過民警近一個小時苦口婆心的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諒解,張某某一方同意賠償馬某某農田抽水及延誤耕種的損失費1400元。

矛盾糾紛得以化解,雙方相視一笑泯恩仇。漁友張某某等人收拾裝備,帶著4水桶鯽魚的“戰利品”打道回府,農戶馬某某拿到了損失費琢磨著土地平整的事。



民警通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

化解了這起漁友與農戶的矛盾糾紛

以實際行動爭創“楓橋式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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