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善用強制措施 火速執結案件

映象網永城訊(記者 朱保磊 通訊員 李瑩)4月8日,郭某與某置業有限公司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向永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接收到執行案件後,對被執行人某置業有限公司進行網絡財產查控。

4月10日,經網絡查控結果發現,被執行人某置業有限公司在某銀行有5萬餘元存款及2017年11月份登記的凱迪拉克牌轎車一輛可供執行,執行法官立刻對被執行人某置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予以凍結,並查封了其名下車輛。同時,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財產情況及時告知申請執行人,並告知申請執行人配合尋找被執行人車輛。

4月12日,申請執行人在某置業有限公司附近發現被執行人車輛並通知了執行法官,執行法官當即組織執行幹警前往扣押其車輛。執行法官當場對被執行人某公司發出扣押裁定書,並告知如不履行生效判決書,將對該車輛進行評估拍賣,執行法官詳細解釋了評估拍賣將對被執行人產生的損失及後果。被執行人迫於車輛被扣押及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壓力,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第二日全部履行了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一週時間,永城法院執行法官便火速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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