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2019年4月23日,鲁甸县扫黑除恶宣讲团走进乐红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教育活动。
会议由乐红镇党委书记冯德雄主持,鲁甸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可新为主要宣讲人,出席宣讲会的有镇直各站所、中心、办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督导员、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及监督委班子等70余人。
宣讲会首先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播放昭通市扫黑除恶专题片。会上,徐副部长结合中央督导组到鲁甸县督导的情况及工作要求,分别从什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与“打黑”的区别、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步骤、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阶段重点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省纪委监委和省委政法委明确的十三种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名词解释和法律知识、鲁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下步工作具体要求等十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鲁甸县开展扫黑除恶的案例,要求各级干部要提高站位、廉洁自律,会上公布了中央、省、市、县各级的举报电话、邮箱,号召镇村两级加大对举报途径的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乐红镇党委书记冯德雄对当下各村(社区)的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及扫黑除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村(社区)、各站所(中心)要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宣讲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层层安排部署,层层落细落小,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二是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实施,宣讲覆盖到广大村民,镇党委、政府要到各村(社区)开展宣讲,确保扫黑除恶深入人心。三是组织领导,加强整改。要切实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重视,组织实行“再回头、再排查、再整顿”,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来源丨乐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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