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或将立法明确教师惩戒边界,各位家长、老师你们怎么看?

晓晓笔记


类似这样的问题之前已经回答过了,今天既然邀请,我就受邀再啰嗦一回了!



作为家长,我认为,广东省立法明确教师惩戒边界这个举止非常明智并且是迫在眉睫的事!同时希望,不仅在广东省,而且要在整个中国立法!如果,再不立法让教师对学生有惩戒权、不把管教学生的戒尺还给老师,这一代的孩子们就要被毁了!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至整个世界,小至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则和道德伦理的约束,可以想象到,人类将会远离秩序轨道、颠覆道德伦理理念,重新拾取动物野性本能。那么,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将会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人类将回归原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存在这社会,作为地球主宰的人类,更应该要有法律法规以及道德伦理在约束人的行为规范!






我们中国如今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让世界为之震惊,也让一些国家妒忌!中华五千年来“尊师重道”的传统美德,如今在西化教育的影响、西方敌对势力的作祟,亲日分子的毒化和别有用心的网络群体的攻击下,已接近荡然无存。如今针对教育的问题以及对教师方面的找茬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教师在当今社会,似乎已经成了“高危”的弱势群体,社会的意识形态走偏了。都纷纷要求老师要用自己的魅力去感化学生,而如今的教师不再是先生,学生也不再是弟子了。且教师的魅力是建立在其人格与自尊上,如今的教师人格尊严屡遭践踏了,又何来魅力?!教师因为学生的出格大声呵斥或者动手,可能就因此背上一辈子黑锅甚至离开职业!



作为人类的学生时期,就是接受知识、学会如何做人、学习遵循传统美德、学习如何遵纪守法的时期;孩子是我们的孩子,而作为家长的我们,如果连自己的孩子都没能力管好,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评判与斥责老师?所以,我们既然把孩子交给学校,交给老师,那么必须要让老师有一定范围的管理和惩戒权利,同时作为家长,更要有配合老师教育好孩子的义务!孩子犯了错,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当然,不是随意地想怎样惩就就怎样惩,而是要站在公正教育的角度上,视学生犯错的性质、程度和范围做出相应的惩戒),方能知错就改。不想让别人瞧不起自己的孩子,就得教育孩子不要做让人瞧不起的事!否则只能将自己孩子领回家自己管理。



如果,家长不支持老师,社会也不支持老师,又如何让老师能管理、敢管理好学生?家长管不好,老师不敢管,到时社会和法律就会替你加倍狠狠管了!所以,唯有尊师重道,尊敬老师、相信老师并赋予老师相应的权利,老师才敢放心、无私地去教好孩子!其实,每个家长的内心都很明白:一旦老师放弃对你孩子的管教,那么这孩子已经让老师失望到顶或者家长的行为让老师彻底痛心了!




如今,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孩子的家庭,孩子在家里几乎都是养尊处优,在那些尤其是不负责的父母的影响下自以为是、任性妄为。使现在的教育对于那些孩子来说,简直就是苍白无力!



而,如果没有了道德和法规的底线,任由孩子为所欲为,那么,到时学得更多知识,走上社会带给社会的祸害程度将是更高!既然制定了法律法规,就要发挥其作用,“亡羊补牢”不如提早防范!否则届时,更是那些望子成龙的父母家长们的悲哀!我作为独生孩子的家长,自然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生命,也都尽可能的给他最好的物质生活和教育,希望孩子身心都要健康成长;希望孩子成为有思想、敢担当、顶天立地的人。因为我们都是“望子成龙”而不是“望子成虫”!



如果,我们继续这样使用西方的教育方式、还是如此漠视教师尊严的话,那么还有必要尊师重道吗?如果真的传承“尊师重道”,那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对中国教育的形态意识需要改观的同时,必须将管理学生的戒尺重新还给老师、赋予老师一定的学生的管理惩戒权利,并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教师护航!



广东省明确教师惩戒边界的立法,我觉得刻不容缓!也希望在全国范围迅速覆盖!


我不是教师


教育就行了,惩戒就算了,现在让教师惩戒学生,简直是开玩笑,显一线教师命太长了吧,拿教师当炮灰,我看还是算了!当初大呼小叫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硬生生把教师手里最基本的惩戒权拨走,现在学生们无法无天了,没办法治了又考虑什么惩戒权还给老师,有时候真羡慕这些个专家,两扇嘴一叭叭就能影响教育的走向。未成年人有思想权,但是行使权不完整,就需要有人监护,不时纠正敲打错误行为,就像树木,树苗时会长出有很多分叉,想要它成参天大树成栋梁之才,就要不时砍掉分叉。老百姓都懂的基本道理,专家们说三道四,好,现在的学生不知敬畏,校园暴力,殴打教师,残害亲属,专家们的教育思想带来的恶果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最简单的例子,学生迟到,第一天提醒,并问明原因,第二天提醒强调问明原因,第三天批评并结合家长,再有迟到惩罚性的罚站一会很正常的事,一般学生能连着迟到两次就汲取教训了,那些我行我素依然迟到的大多是问题学生,需要及时纠正敲打,偏偏砖家们喷教师不尊重孩子了,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了,你可知道孩子从小就要培养敬畏心里、规则意识,从小就要明白做错事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没有敬畏心、规则意识的学生走向社会迟早创祸。反过来讲,你可知道课上一个学生迟到会影响到班里学生、授课教师多长时间吗?当然谁都有特殊情况,教师管教的基本都是问题学生,为了学生自己负责,为了班里同学负责。所以,还是算了吧,惩戒权还是交给学生家长交给社会吧!别再为难教师了。


纵身一游


确实很有必要明确边界。个人认为应该和刑法一样明确惩戒的行为类别、惩戒方法、措施与程度。如果这个不明确、存在未知的风险,教师无法有效实施惩戒权。还有,建议学校专门成立惩戒部门,专司惩戒职能。这样既减少师生矛盾,减少争执等不必要的麻烦,又能有效提高惩戒认定的权威性和惩戒效果。并且建议重建一定数量的工读学校,有效减少有不良思想行为的未成年人对其他未成年人造成干扰、不良影响、甚至欺凌等损害。


yjmlzhj


这是好事。我说一不二,不模棱两可。我到今当了35年的老师,学生难教,教师工作难干。待遇我们县不算差。就是活难干,学生难教又必须教出优秀成绩来,类似于“又要马儿不吃草又要马儿跑得好”的事情。我担心我能不能运气好到退休年龄(我现年53岁)——难熬啊!


彪骏49


教育有救了,不成规矩,无以方圆,教师终于敢大胆管教学生了,再也不会出现校闹了,校园安宁了,教师无忧了。


青橄榄63


这个是教育进步的表现,现在的教育有点像畸形的婴儿,头大身子小,学生都成工厂的玩具模式化了,知识储备很多,但创新创造力缺极度缺乏,学校千百年来就是育人的地方,现在也很多的功利性的观念在影响着孩子老师家长,给学校管教权,就是让老师教育惩戒品德不端,态度不正的学生有法可依,我相信广东出台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也有对教师管教权的约束!总之,我相信教育实行管教权是进步的表现!


乡间草药哥


会激化某些人的兽欲,我看玄之又玄。根本没有找准教育问题的根源,这不成了乱投医了么,最终落个死相尴尬的结局。


使劲呼唤黎明


就以我个人观点认为根据现代法律的思想,我们必须反对体罚教育,因为体罚教育得不偿失,培养了孩子的逆反心理和暴力情绪,鼓励孩子用暴力解决问题。


行走的图书


有了明确的规定或者规范,确实是个好事儿!


橘慧网络


前进一大步,好事!!!至于效果,观望!!!教育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是惩戒权能彻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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