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今天我們來聊聊電動車的事兒

相信十個德州人就有九個有電動車

然而,比起機動車

電動車的道路安全問題更應該被重視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闖紅燈、逆向行駛、非法載人......

本為圖個方便,可漠視交通法規

卻付出了慘烈的代價

......

1、慘!被撞出數米遠!

2018年10月17日下午1時許,在德城區德興路與東方紅路路口,此時南北信號燈為紅燈,一輛電動車由南向北想要闖紅燈過路口,當走了一半路程時,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麵包車出現在監控中,隨後事故發生了,女子被撞出去數米遠!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交警提示

電動自行車在有信號燈的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後再通行。切記不可圖一時之快,抱著僥倖心理闖紅燈!


2、爺爺送孫女上學路上被撞身亡

2017年3月23日下午13時30分許,在平原縣公安局附近的十字路口,閆某騎電動自行車載著上學的孫女,由北向南行經該路口時,與由西向東張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閆某與孫女都被撞倒在地,電動自行車也被瞬間的衝擊力甩到一邊。閆某傷勢嚴重,經救治無效死亡。監控視頻證明閆某屬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交警提示

市民出行更要遵守交通法規,確定信號燈是由紅變綠後再行駛,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路況;機動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時也要仔細觀察,提前提防,減速慢行


3、電動車逆行“很受傷”

2016年10月24日上午9時許,德城區天衢路與東地路交叉口,一輛電動車與一輛機動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人受傷。監控中可以看到,電動車逆行過路口時走到了對向車道里。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交警提示

機動車、非機動車都應靠右側通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有時為了方便、縮短騎行距離,不顧危險逆向行駛,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往往不堪設想。


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間,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傷6.35萬人、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

僅在德州市,每年由於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反交通法規而導致的交通事故屢屢發生。危險與隱患就在身邊!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更要命的是

許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

在道路上行駛時

其他人應當“禮讓”自己

但是,“弱者”地位不是違法的理由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突發狀況急剎車導致翻車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真是馬路是我家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突然變向,真是命大


近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實施

你每天騎得電動自行車

是一輛電動自行車嗎?

是一個違法車輛嗎?

睜大眼睛仔細看

這就是一輛標準的電動車!

別僥倖!交通事故不會禮讓“弱者”

權威解讀

1、新國標“電動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 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是由電動自行車的定義和非機動車屬性所決定的。

☞ 從產品的使用功能來說,腳踏騎行功能可以讓消費者在電路故障或電池乏電時繼續行駛,避免了長距離的推行,便利消費者使用。

2、電動車保持“非機動車”的屬性不變

所謂“電動自行車”仍然屬於“自行車”的一種,雖然增加了電動/助動功能,但還是應當具有自行車的基本特徵,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這也是電動自行車能夠納入非機動車管理的必要前提。

3、明確“整車標誌”規定,規範數據標準

標準中對“整車標誌”的規定,提高了車輛的可溯源性;強調整車防篡改性能。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劃分依據,最高設計車速限值25km/h,整車質量55kg,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400W;標準中規定發出提示音的車速為15km/h,可以保障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以安全的速度行駛。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珍愛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德州公安全媒體中心出品


素 材:德州交警

編 排:趙 帥

策 劃:王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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