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發佈知識產權十大案例 “奧克斯”商標侵權案上榜

中國寧波網訊(記者劉挺 孫佳麗)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寧波市場監管部門發佈了寧波市2018年知識產權十大案例。

記者看到,這些案例主要集中在商標侵權、專利侵權兩大領域,涉及寧海海關、寧波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等部門,具有很強的教育警示意義。

這十大案例全文發佈,一起來看看——

1. 市新聞出版局依法查處全國首例“問題地圖”出口案

2018年初,寧波海關向寧波市新聞出版部門移送了疑似“非法地圖”案件線索。經查驗,涉案地圖共計五批2.96萬餘份。存在無審圖號、錯繪國界線、漏繪釣魚島、赤尾嶼和南海諸島等問題,均為非法出版物。這批地圖為國內的外貿企業承接國外訂單後擬出口銷售給德國、美國等境外客戶的。涉案企業大多數並非寧波本土企業。

寧波新聞出版執法部門在相關部門和兄弟省市地區新聞出版部門的協助下,奮戰數月,查明省內7家外貿企業構成了出版、發行非法地圖的違法行為,3家印刷企業構成了印刷非法地圖的違法行為,並依法對相關10家當事人作出了嚴懲,沒收全部非法地圖和非法所得。

2. 寧波海關查獲2018年世界盃知識產權侵權貨物居全國前列

2018年第21屆俄羅斯世界盃拉開帷幕,各類世界盃周邊產品熱銷全球的同時,侵權假冒也呈現高發態勢。

寧波海關自3月1日起,開展了為期4個月的中俄海關知識產權保護聯合執法行動,共查獲侵犯國際足球聯合會及贊助企業相關知識產權的案件34起,查扣足球、服裝、紀念品等相關侵權貨物約16.9萬件,案值約226.6萬元,查獲案件數、查獲侵權商品數量均居全國海關前列。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和“新聞直播間”、經濟參考報、法制日報等多家國家和地方媒體都進行了系列報道。

3. 寧波市公安局破獲特大跨省假冒甬商“奧克斯”註冊商標變壓器案

2018年8月10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報案稱:寧波奧克斯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一個在建小區的工地內發現14臺標有假冒“奧克斯”註冊商標的乾式變壓器。

寧波市公安局高度重視,予以立案偵查,經深入調查、周密佈置,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搗毀製假窩點、售假窩點各一處,查封製假流水線兩條、查扣假冒註冊商標的高低壓變電設備25臺以及一批製假設備,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

4. 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全星公司與凱達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全星公司(All Star C.V)系第154598號“CONVERSE”商標的註冊人,核定使用商品為第53類。2016年,凱達公司向寧波海關申報出口的鞋類商品上使用了“COVANSE”標識。全星公司遂申請海關扣貨並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凱達公司停止商標侵權並賠償損失。

一審北侖區法院經審理判決凱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凱達公司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市中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產品的生產、出口不構成合法正當的涉外定牌加工,涉案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併為相關消費者所熟知,因標識與知名品牌近似,凱達公司理應盡到對委託商標嚴格審查的義務,以作合理避讓。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的創新視角即在於,從商標地域性的角度合理裁判涉定牌加工商標侵權糾紛,體現了知識產權保護與司法政策的平衡與融合,該案高票入選“中國外商投資協會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2018-2019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佳案例”。

5. 鄞州公安破獲“3.18”特大銷售侵權加熱不燃燒捲菸案

2018年3月16日,鄞州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李某等人在網上銷售侵權加熱不燃燒捲菸線索並立案偵查,會同鄞州區菸草專賣局成立“3.18案”專案組。

至8月23日,經過嚴密佈控,多方配合,轉戰19個省份,最終成功破獲這起“境內外勾結、中西部傳導、複合型聯動”非法經營加熱不燃燒捲菸“部督3.18大案”。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人,其中15人已移送起訴,查獲侵權加熱不燃燒捲菸3425條,走私捲菸388條,全案涉案總金額1.27億元。

6.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某製衣廠商標侵權案

2018年10月,當事人某企業受自稱“李總”的委託,為其加工3款羽絨服,具體約定為:由“李總”向該企業提供面料和標有“THE NORTH FACE(圖案)®”商標的輔料,企業負責加工,事後“李總”以60元/件的價格以現金方式支付加工費給當事人。該企業於2018年10月下旬開始投入批量生產。

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於2018年11月5日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企業在不能提供商標註冊證和授權許可使用合同等證明材料的情況下,生產標有“THE NORTH FACE(圖案)®”商標的成品羽絨服318件及半成品袖子48個,另有372塊標有該商標的面料還未投入生產,違法經營額128982元。

經鑑定,上述服裝和麵料均為侵犯“THE NORTH FACE(圖案)®”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物品並予罰款300000元”的處罰。

7. 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王某等人假冒註冊商標、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案

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王某等人涉嫌假冒“UNDER ARMOUR”、“NIKE”、“JORDAN”、“THE NORTH FACE”、“Calvin Klein”等註冊商標,蔡某涉嫌非法制造、銷售上述註冊商標產品,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檢察院以王某等四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蔡某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向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5月22日,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王某、蔡某等五人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共計三十九萬元。一審宣判後,五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生效。

8.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某汽車配件公司商標侵權案

當事人某汽車配件公司為追求高額利潤,在明知故意的情況下從山東、河北購入了侵犯濰柴商標的柴油機油、冷卻液和濾清器濾芯用於銷售。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間,當事人累計銷售侵權產品18升裝型號為20W-50的柴油機油17桶、10公斤裝-25℃和-35℃兩種規格的冷卻液651桶、燃油濾清器濾芯159件、機油濾清器濾芯97件,合計經營額90469.98元。

經鑑定,上述柴油機油、燃油濾清器濾芯、機油濾清器濾芯及冷卻液均為侵犯濰柴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物品並予罰款271410元”的處罰。

9. 市知識產權局依法處理國外某體育用品集團與我市某電器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

2017年3月27日,寧波市知識產權局立案受理國外某體育用品集團訴我市某電器公司生產的手電筒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案件。同年7月26日,寧波市知識產權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認定涉嫌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整體結果十分相近,兩者的不同之處對於視覺效果不具有顯著的影響,不足以引起一般消費者的注意,故構成相似侵權。

某電器公司對寧波市知識產權局做出的裁定不服,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行政裁決程序提出異議,並對專利侵權指控提出現有設計抗辯,中院經審理判決駁回某電器公司的訴訟請求。某電器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高院於2018年11月19日經審理後維持原判。

本案是寧波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處理程序中少有的涉及兩級行政訴訟的案例。在行政程序中,寧波市知識產權局採取了整體對比原則和“一般消費者”標準,為以後此類案件的處理提供了範例。

10. 市知識產權局依法處理某環衛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訴某塑業有限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

2018年8月27日,寧波市知識產權局立案受理某環衛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訴某塑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塑料垃圾桶侵犯其實用新型專利權案件。同年11月22日,寧波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合議組進行了口審,在口審過程中,被請求人以2012年的某縣政府的公開招標文件為證據提出了現有技術抗辯,而針對專利產品中“使用銅絲”這個關鍵技術點,被請求人卻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是現有技術。後經調解,雙方達成庭外和解,請求人提出撤訴請求結案。

現有技術抗辯是抗辯權的一種,其舉證責任應由提出抗辯的一方當事人來承擔。對使用公開,當事人可通過公證等方式來舉證證明相關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徵及其公開時間。抗辯人不但要證明現有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技術特徵相同,更要證明相關現有技術的公開時間在專利申請日之前。鑑於專利侵權糾紛的專業性、複雜性,在行政處理中,知識產權部門對該項手段採取了謹慎的態度,併發揮了行政處理高效、快捷的優勢順利地促成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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