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之声4月25日讯:
近日,惠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惠民县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刘磊贪污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閱讀更多 濱州之聲 的文章
2019-04-24 22:11:17 濱州之聲
滨州之声4月25日讯:
近日,惠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惠民县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刘磊贪污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閱讀更多 濱州之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