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高中階段禁止違規跨區域招生

4月24日,陝西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範科學、公開公正。

《通知》要求,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合理確定招生計劃,落實職普比不低於4∶6的要求;要將優質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並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優質普通高中的學生比例;定向分配招生計劃要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確保優質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計劃全部完成。從2019年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的班額應控制在50人,同時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為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做好準備。

《通知》要求,從2019年起,各市(區)要通過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臺開展招生工作。所有學校(含民辦高中)必須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普通高中的“國際部”“國際班”招生要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具有省內跨市或市內跨縣(區)招生資格的學校,要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嚴禁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省內其他市(區、縣)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

在外省就讀的陝西省戶籍學生,回其戶籍地參加中考的,與戶籍學籍在陝西的其他考生具備同等錄取資格。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從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錄取。在外省參加中考,欲就讀陝西省高中的學生,應先被參加中考地高中錄取,並經陝西省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後,方可跨省轉學到陝西省同類同層次學校就讀。(記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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