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附近,我看有個人好像有槍。”
瀋陽33歲男子倪某被警察找上門,刑事拘留,還將面臨法律的懲罰。
2019年3月8日,和平分局治安大隊獲取到一條重要線索:一名男子在家中私自藏有氣槍。
由於警方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涉槍涉爆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雖然舉報人描述的並不十分清楚,該線索還是被警方高度重視。
和平警方立即組成辦案小組,對舉報人提供的線索進行核實。通過大量走訪摸排、綜合分析、線索深挖,警方確認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實。
被舉報私藏槍支的為33歲男子倪某。
確認了犯罪嫌疑人身份,警方決定對其進行抓捕。
3月28日,在設置警力在倪某家門口埋伏後,有民警敲開了倪某家的門。
看到民警上門,倪某顯得有些驚慌,但並未進行任何反抗。
隨後,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出兩支氣手槍,和500發鋼珠彈。
警方將倪某帶走進行審訊。倪某對非法持有槍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倪某交代,自己完全是出於愛好,想到郊區打鳥,才通過網上社交軟件自己聯繫到賣家,網購買了氣手槍。倪某坦言,也知道購買氣槍是犯法的,但還是抱有僥倖心理才有此行為,並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再也不會這麼做。
目前,倪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和平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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