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小區業主家水錶間裡的水錶壞了,物業讓業主自己花錢換水錶,合理嗎?

夢裡76326746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我專門查了下法規,並問了物業的相關人員,答案依然不敢確定,回答的內容權作探討吧。

與供水有關的法規,筆者僅查到了《城市供水條例》(國務院令第158號)這一部,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用水單位自行建設的與城市公共供水管道連接的戶外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必須經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交其統一管理後,方可合作使用。”

小區的供水應屬於用水單位(開發商建設,後銷售給小業主)自行建設的,經驗收合格後交給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統一管理,業主方能正常用水。

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供水的企業對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進戶總水錶、淨(配)水廠、公用水站等設施,應當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安全運行。”

從法規的內容理解,輸水管網,進戶總水錶,應由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負責。

從經濟的角度也不難理解,業主用的水費全部交給了自來水公司,自來水企業是唯一的受益人,所以戶表以外的部分,以及用以顯示業主家用水量的水錶,均應由自來水公司負責。

就像業主家用的座機電話,電話費全部交給了電信運營企業,所以相應的輔助設施如鋪設線路等,均由電信運營業主負責。

但現實生活中,好像有點不太講理。

物業的同志說,自來水公司只負責樓門總水錶及以外部分管網,總水錶至業主水錶的這一段管網他們從不負責。但他明確的說,業主家的水錶,是由自來水公司負責更換,業主無須出錢。

不負責那一段管網,理由是自來水公司的內部規定,但他從未見過那個規定。

筆者沒有想明白,物業公司在供水的行為中,無任何受益,為什麼自來水公司的一個內部規定,就可以把自己應承擔的責任,生生地甩給了物業公司。

大約是自來水公司知道,業主家沒水用了,一定會找物業公司的麻煩,或者以不交物業費相威脅,而他們,對於業主有沒有水用,完全沒有感覺。

時間久了,自來水公司的內部規定,就變成行業的規則了。

業主大概未認真思考過,憑空加給物業公司的維修更換的成本,最終會轉嫁到業主的物業費裡。

本文討論的是自來水公司直接面對終端用戶的,如果自來水公司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費的,則水錶由物業公司免費更換。總之,按照條例第二十七條的理解,業主承擔水錶費用顯然不合理。

如果看到本文的有自來水公司的從業人員,煩請解釋一下,物業公司承擔的那一段管網,有沒有道理,依據在哪兒,謝謝。


姜姜聊物業


表述的非常清楚👍🏻

首先,個人認為物業公司讓業主自己花錢換是不對的。我認為這是一個不負責任或者說不專業的物業公司。

其一,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公司,是不可以隨意更換水錶的,應該聯繫自來水公司安排人員上門處理。



其二,水錶在水錶井內壞了,個人理解為是自然損壞。這樣的問題原則上應該由自來水公司免費更換新表。因為水錶是自來水公司的計量收費工具。如非自然損壞,應該由物業公司承擔水錶費用。因為這是物業管理疏漏,水錶井的門應該由物業上鎖管理,確保安全,也可避免有些人故意搗亂或破壞。



印象中前兩年,有一年南京突然降溫,物業沒有經驗,不像北方都會提前做好保溫防凍裂措施。結果很多暴露在外的水錶被凍裂破損,都是由物業主動積極的承擔損失更換新表。

只要不是你故意破壞或者違反規定使用增壓泵等方式,導致水錶損壞的。都可以由自來水公司負責免費調換。注意是:用詞是“可以”,也即你可以找自來水公司,也可以找其他人,包括物業等,而且是“居民表”。這是國家頒佈的《城鎮供水條例》規定的。另外,要注意必須是合法用戶。也就是說必須是你正常繳納水費的那家自來水公司。另外,居民水錶4/6年必須進行校表或更換新表。 當然,如果是人為損壞,就要分清楚責任問題了,是自己造成的還是物業管理疏忽造成的?

建議先聯繫自來水公司諮詢處理。


設計師那點事



小區正能量


我家水錶去年9月分壞了,自己掏錢360元在水務處買的水錶,人家換了。但我奇怪的是,這個水錶有這麼貴嗎?我們這都是360元。


平凡人生


我家水錶連續8個月不動,第9個月物業終於確定是水錶壞了,免費換水錶,水費從0開始計…


冬之夕


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範圍內不包含水電等專營機構的服務,水錶是業主專有的也不在公共服務範圍內。從那個角度說水錶都不在物業服務範圍內。保修期內可聯繫水錶廠家維修更換(估計聯繫了也白搭),保修期外業主自行負擔!話說回來了,水錶其實應該水務公司無條件更換維修的,因為水務公司通過賣水賺錢,水錶就相當於他們公司的計費工具,應該他們修,呵呵,理論上。事實上人家不管,讓你找物業。再次呵呵


臨沂某物業公司經理


普及下,如果是獨立抄表用戶,水錶更換是屬於自來水公司的範圍,哪怕是物業在抄表(水廠委託)也跟物業沒關係。

如果是合表用戶,也就是沒有整體移交,水廠只抄小區總表,物業負責抄住戶分表的,水費交物業那種,一般水錶出問題是由住戶承擔。當然,如果不走字了,物業分分鐘怕住戶拖拉加大損失會自己換,這種也算良心物業了。


空杯4678756


嗐詐呼啥,你們自己成立業委會自治不就得了!想要優質服務還想隨心所欲還不想掏錢,還要不要人家物業給你們來的跪式服務?呸,想的美。俗話說的好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要想人家服務好你們得讓出一部分權力來讓人家服務的同時有一部分管理權限這樣才能小區合協長治久安。有幾個臭錢買套破房子有什麼了不起的,成大爺成老爺了?得供著你們?權力和義務是並存的


飄過小溪的雲


水錶是房子的附屬設施,也是有保質期的,保質期內不是人為因素壞的,開發商免費更換,過了質保期,水錶壞了,業主自行負責。和物業沒有關係。


崗吧蛋


根據相關規定:從家庭水錶開始到家裡面是屬於業主所有。與家庭水錶在水錶箱或露天無關。所以換你家水錶收費是合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