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宅基地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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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我国的《继承法》以《宪法》为依据,并按照宪法的精神,在第9条中有明确规定:"男女在继承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1条中也有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在农村的独生子女中,独生孩是女儿的,在父母去世后遗留的宅基地出嫁女有权继承父母遗留的财产。至于父母百年之后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这里就有两个概念了。


一个是宅基地的概念,一个是宅基地上房子的概念。

因为宅基地与房子是两个不同的属性,宅基地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买卖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是归农民使用和分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民可以自由使用或是买卖。那么咱就针对这两个概念的问题,分两个部分回答。


一,首先咱先说父母百年后遗留的宅基地问题,宅基地虽是父母遗留下来的,但是宅基地的所属权是村集体的,如果宅基地没有父母遗留的房屋的话,那么父母去世之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子女是不可以继承和使用父母遗留的宅基地的。

二,如果父母遗留的宅基地的上面,还有父母建设的房屋,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房屋遗产的,出嫁女你可以搬回父母遗留的房子里自己住,你也可以把父母的老屋出租出去给别人住。但是,继承人的户口迁出原居住地的,那么,你继承过来的父母遗留的房子,只能加以修缮,不能改造和翻建。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随着房子的破损和坍塌父母居住的老屋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坍塌后的房屋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所以,为了能长期的拥有父母遗留下来的老房子宅基地使用的权利,我们在房屋上要做以多加修缮,时常的对它修修补补,让老房子经得起风雨的冲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长期拥有使用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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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儿子的只有女儿的,不管远嫁不远嫁只要有侄子,还有只要双方都愿意,就有侄子养老送终,在这里这个养老送终只是平时有个啥活,或者有病有灾了照顾一下,也就是出力不出钱随心意,等百年之后院子就归侄子所有,还有就是没亲侄子的,等父母百年以后还可以卖掉。

就事论事,我们这有个老人没儿只有一个女儿,他的院子被本家的占有了,刚开始说租的,几年下来一分钱也没给人家,后来老人也没了,有年春节老人闺女又找到他,东扯葫芦西扯瓢的耍赖就是不出钱,老人闺女拿他也没法,不了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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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来,现在农村的宅基地都是男人才可以拥有的,好像女儿是无法继承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的。那么如果是独生女儿,女儿嫁去外村了,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到底要怎么处理呢?

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如今在农村独生子女现象也是越来越多了,只生了一个女儿或者两个女儿的情况也是不少见的,那么没有儿子的话,未来父母百年了,那宅基地是不是就不能够拥有了,只能够被村集体收回了呢。

其实还真的不是这样的,满足一定的条件,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女儿也是可以得到的。

1、独生女儿出嫁后户口不迁走,可以继承房屋得到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独生女儿出嫁之后,没有将户口迁到外村的男方家里面的话,父母百年后,留下来的房屋是私有财产,女儿是可以继承的。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由于还是一个村集体的,还是农村户口,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是可以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不能够因为是出嫁女就不给宅基地的。如今在不少的农村就是女人当家做主的,所以女儿也是可以得到宅基地的。

2、户口迁到外村,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

当然现在很多的时候女儿出嫁了,那都会将户口迁到男方家里了,而一旦户口迁到外村了,就算还是农村户口还有拥有宅基地的权力,但出嫁女也只能够继承房屋,无法得到下面的宅基地的。因为不是一个村集体的,宅基本都不可以拥有的,这是宅基地的严格规定的,不能够外村人跟城市居民拥有的。

总之,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出嫁女也是可以得到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的,当然更多时候还是得不到的,那宅基地就会被村里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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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不管有儿子还是女儿,对于父母留下的农房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可能在过去农村人眼里,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女儿外嫁去了别的村就不是本村的人了,那么房子也就跟女儿没啥关系,其实这只是大家想当然的想法,实际上女儿跟儿子一样,在父母去世后都可以继承老房子。


当然这里的继承,是继承农房,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女儿嫁去了外村,那么也就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在父母房子存续期间,对农房和宅基地有使用权,对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当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后,继承所得的房屋不复存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终结。

大家都知道农房的买卖规定很多,并且管理越来越严格。如果已经拥有一处农房,那么就不能再拥有多套农房,这样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而且城市户口的人也不得在农村买房,这类人即使得到了农房,也无法实现过户保障所有权。

不过,继承获得农房的除外。不管是不是本村人,也无论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男女平等,同等的享有对父母遗留农房的继承权。继承得来的农房一定要有人住或者时常加以修护,因为农房一旦长期无人居住就很容易倒塌,倒塌后村集体就会将宅基地收回了,到那时房子没了宅基地也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继承得来的农房,如果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只能修缮不能重建,也就是说房子坏了,小修小补可以,但想推倒了重新建不可以。因此通过继承方式得来的农房,一定要弄清楚政策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保护好自己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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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就是,不管你是姑娘还是儿子,在父母遗产继承上都是公平平等的,不是农村老一辈习俗传男不传女,何况你还是独生子女,所以你继承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的,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你是无法继承的,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大家都知道现在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是必须持有本村集体户口才能拥有宅基地,作为“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针对题主提的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解析:

一,女儿外嫁户口还留在父母所在村集体上

农村的宅基地是一项保障性政策,主要解决农民住房问题,因为女儿的户口还在父母所在的村集体上,就证明女儿还是这个村集体的一员并且拥有这个农业户口。根据政策,女儿是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但现在实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那么在父母百年以后去世了,这个宅基地就会被女儿继承并拥有使用权。

二,女儿外嫁户口随丈夫外迁至外地

在女儿没有本村户口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拥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但因为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还存在,根据继承法如果老人去世,根据优先儿女的规定在独生子女是女儿的情况下,女儿是合法继承老人的房产的,所以只要在房子还没有倒塌之前,女儿就拥有这个房屋的使用拥有权和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当然如果房子倒塌之后,村集体会根据相关规定收回宅基地从新进行集体分配。

农村宅基地一直都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随着新规的出台,一些以前遗留的问题都一一得到了解决。在农村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就会合法拥有老人遗留下的房产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口外迁了,那么在房屋没倒塌之前就会拥有房子所有权和对宅基地的继续使用。所以题主完全可以放心,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继承老人的房产和继续使用宅基地的。

条友们,对这个问题有何高见?我们留言评论区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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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作答:职业农民、农技培训师“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基哥。


乡村关中


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 不管是出嫁的女儿,还是留在家里的儿子,作为父母的子女,法律规定上是平等的,遗产继承上也是平等的,没有男女之分。因此,对于父母百年后宅基地处理办法,独生女儿和儿子享受同等的权利,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出嫁以后户口并没有随结婚迁往婆家,户口还和父母在一起。农村的宅基地是保障农户基本住房需要而划拨的土地,是农户全家人共同使用的,在父母百年之后,剩余的家庭成员作为宅基地的共有人,有权利继续使用宅基地。而独生女儿虽然出嫁了,但是户口还在一起,是属于共同家庭成员,父母百年之后,独生女儿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第二,出嫁以后,户口也迁入婆家。这种情况和农村户口迁出的政策相同。农村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有使用的权利,户口迁出就没有权利使用,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私人遗产,可以继承,在继承了房屋以后,如果房子没倒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房子倒了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外嫁女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虽然户口迁出没有使用本村宅基地的权利,但是有继承其父母房屋的权利,在继承了房屋以后,房屋没倒之前,独生女能够继续使用宅基地。这个规定是针对于所有继承人的,并不是只有独生女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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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国家收回,如果宅基地有产权,是不是应该女儿继承,


回眸一笑1513183


女儿就像返回式人造卫星,地球就像她的娘家,太空就像她的婆家,运载火箭就像她的轿子。她升入太空为地球人服务,就像她身在婆家,心向娘家。她返回地球后被送入博物馆,就像她回到娘家,博物馆就像娘家给她准备的新房。


赤子天


女儿嫁外地比自己土生土长的条件好也没所谓了。女儿不签户口,有些后续关于婆家户口方面的相关政策没权参与,特别是将来闺女的孩子读书也不一定不受户口影响。还有看婆家人性好不好?有的婆家人不见迁户口,娶外地媳妇会怀疑你女儿不会好好过日子,害怕说不定哪天跑了!


远嫁的幺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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