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當期按照規定調減加計抵減額,形成了負數怎麼納稅申報?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當期發生了進項稅額轉出,按規定調減加計抵減額後,形成的可抵減額負數,應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第4列“本期可抵減額”中,通過表中公式運算,可抵減額負數計入當期“期末餘額”欄中。
2、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怎麼計算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進項稅額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自然人出租房屋可以享受10萬以下免徵增值稅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4、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的規定: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年度終了後,應將年度工資薪金收入額、勞務報酬收入額、稿酬收入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彙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依法辦理彙算清繳。
無住所居民個人在計算綜合所得收入額時,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其中,無住所居民個人為外籍個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計算工資薪金收入額時,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語言訓練費等八項津補貼優惠政策,也可以選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時享受。
5、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進行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填寫哪些表格?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等報表的公告》的規定,執行《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的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使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進行月度、季度預繳申報和年度彙算清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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