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支书要承包村民的土地,每亩500元,包到2028年,一年一给钱问合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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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支书要承包村民的土地,每亩500元,包到2028年,一年一给钱问合算不?

首先,以出租方式流转土地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实行以家庭承包方式,允许承包方依法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说明你们村支书要承包土地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只要你们双方自愿协商好每亩地的租金,而且支书今后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就行。

其次,再来回答每亩地500元租金,对村民来说是否划算

因为全国各地土地上种植物不同,不能统一给出划算与否的答案,需要选择某一个参照地进行具体分析,笔者就以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为例进行说明。

1、每亩耕地种地的纯收入分析

灵沼街道辖区的农村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春秋各一料庄家。小麦每亩产量约为400公斤,玉米每亩产量约为500公斤,下来估测下种植玉米和小麦的收益情况。


小麦亩均纯收入约290元,玉米亩均纯收入约280元!如果灵沼村民依赖种地,每年亩均纯收入约290+280=570元左右;

而村支书只给村民每亩租金500元,长期租赁8年,租金1年1支付,从租金看似乎和村民种地收入差别不大,村民租地后可以不用劳作就收获500元/亩,价格上说得过去。

结论:但是笔者认为按照村支书给的条款,村民出租不划算

一是土地出租期限太长,总计8年;二是租金按照每年当期支付的方式,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三是租金没有上浮条款,根本无法抵御通货膨胀,8年后即2028年的500元能买到什么,估计购买力还不如2019年的300元,在城里租个房子都有上浮条款呢!四是近期要碰到政府征地怎么办(估计村支书比你们消息灵通),到时损失就大了。

比如灵沼街道就是有拆迁消息,前几年每亩地租金就已经到2000元了

总之,你们书记太精明了,从租期、租金和货币支付方式都给村民下套,这种条款下村民出租土地不划算。


才华有限菇娘


按目前粮价每亩500元不少了,可问题是他赚不到钱,或者是赔了钱还怎么给你承包费。

我们县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我们村老郑,他原来是村主任,跟乡里和县里有关系,他响应政府号召,带头承包土地,因为他能领到流转土地补贴款,便\b在2012年承包本村600亩地,那年玉米价格最高,每斤1.25元,再加上县里承诺每亩补贴500元,所以他以每亩900元的价格签订了20年承包合同,万万没想到的是两年后粮价大跌,政府的补贴政策是给物不给钱,打井,配套,地下管线,变压器,等等,可就是没给一分钱的现金,结果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大赔,第三年要求改合同,从每亩900元降为500元,不幸的是,种啥也没赶上好行情,一直赔钱,再后来撕毁合同要求退地,可农民就是不同意,因为这部分农民把地流转出去以后一直在外面打工或做点小生意,一是比种地赚钱,二是几年不种早把自已的农机具处理掉了,这部分农民除两户收回了土地,其它人就是不种地了,老郑也只有悔约再次降低承包费,去年一律改为每亩300元,由于前几年老郑赔的太多,至今仍欠很多人的承包费,好的是村民能够理解老郑的难处,再说粮价确实太低,一些村民也不在乎承包费了,不过老郑倒是很累,50岁的人看上去有60多,去年老郑种了20亩大蒜,由于价格低,所以他一斤也没卖,老郑依仗有蒜种,去年秋种大蒜超百亩,据说今年大蒜行情不错,老郑希望多赚钱,村民更盼他能赚钱,否则也张不开口要承包费。


半工又半农


如果你们村遇到开发的话,那你就亏大了,一亩才500,租到2028年也就还有9年,那么总共的田租加起来也才4500元,算你有6亩田,9年也才两万七。

如果真要租的话,9年的租期太长了。两年一租还差不多。我们那的水田租给一些外乡人种菜,一亩1000块,从06年开始租,刚开始一亩600~700,靠近水域的就700,远离水域一点的就600,后面这几年涨价了,因为什么都在涨价,所以田租也涨了一些,不过目前价格基本稳定了。

以前(1989年左右)租地给人家种果树,结果因为没有在合同里写好条款,后面既没有收到租地的钱,村长换了几届,租地合同也不见了。然后我们也不能去拔人家的果树,也就无法收回自己的土地,去拔的话人家直接报警,吃亏的就是自己。目前遇上征收了,结果人家之前租地的一亩补6万,而这些之前傻呼呼的,人家收了每亩6万后,就只同意每亩补回一万给你们,这样的话你们集体去分那点钱吧。

另外还有几个小村子上百亩地租给人家的,后面也是没有收到租金,听说20几年前签的合同也是不严谨,并且现在合同也是早不知去向(以前签的合同只有村长保管的,也就一页纸上写上一些关于租地几亩,租期,租金这点话,不像现在的合同,起码也几页)现在遇上征收了,人家收入一千多万,就拿出每亩一万给回你们分。这样的话我还不如自己留来种菜,然后中间加种果树呢。

租与不租,自己结合当地情况考虑吧。不过目前国家的发展方向正牵往农村,所以你看看吧。


赚不到钱的小财迷


朋友,你好!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请你认真听好哈!首先来算一笔账,你就明白你流转给你们村支书的土地每亩500元划得来不。、

  1. 以一亩稻田为例:一亩稻田种一季水稻,产水稻1200斤,按目前市场价每百斤120元计算,收入为1440元,而一亩水稻的投资为:1。稻种3斤120元,2。机耕200元,3。机收100元,4。化肥120斤100元,5。农药20元,6。管理人工5个600元,合计投资1140元,收入1440元--投资1140元=纯收入300元,这还不包括灾年因素减收。
  2. 通过算账,你应该明白了你流转给村支书的土地划不划得来。
  3. 村支书是农民致富的领头雁,他怎么可能不顾群众利益,只管自己发财致富呢?当然,你如果只守着你那一亩三分地不放,那村支书也不会[也不敢]强行流转你的土地,但是,你只守着那一亩三分地,不去想其他的门路,那岂不是越守越穷?你说是不是?
  4. 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丝毫没有偏袒之心,谢谢!


湖北大老方


我们村支书要承包村民的土地,每亩500元,包到2028年,一年一给钱问合算不?

有些人考虑事就是怪,瞻前顾后想得多。眼下的农村村支书,多是村里的能人儿。因为国家提倡能人执政,让有能耐的人担任村支书,才能带领群致富。农村村支书要承包村民的土地,这属于土地流转,只要村民同意,严格按照土地流转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这对于农民增收,对于农业发展都是好事。

但是,农民同意不同意呢?大多数人是同意的,少数人却在那里费思量了。一年给我500块,这比我原来自己种地的收入要高多了呀,这支书把土地承包去要干啥呢?他能不能利用这土地发大财呢?这土地可是我承包的,如果让他转包去发了大财,我这多不合算了呀,有发财的道儿,我自己发财不是更好吗?

得,这下想不开了,在那里千盘算万思量,这地承包出去,一亩地一年给我500元,到底合适不合适呢?

以晏子说,你就先盘算一下,你眼下有没有要利用这土地做点大事的的打算,有没有能力用这土地发家致富!如果你没有这本事,以前一边种着这地,一边外出打工挣钱,一亩地一年收入个三百几百的,有时候还赔钱,那你干嘛不把土地流转出去呢?一亩地一年500元,只要是高于你原来种植收入,那就是合算!当然,如果你原来用这地一亩地不目挣500元,那你得盘算一下刨去人工净赚多少?这500元可是纯收入,不用你费力,也不用你投资,你得这钱,完全是因为农村人的福利,你拥有土地承包权!但是,这权力好吃吗?要能生钱才行,转包出去,安心打工,还得到流转的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有人在盘算书记转包过去能不能利用这土地赚大钱,我说你真是鸡抱鸭子干操心,人家挣钱赔钱该你啥事呢?人家一挣钱你眼红,那人家如果赔了,你还能把这500元再还给人家?显然不能吧?所以,你没必要操那心,更不能一看人家挣钱就眼红,就想失回土地自己挣钱。有本事,你别转包,现在就拿着土地挣钱去!有人天天琢磨书记转包过去要用这土地干啥,我说你也别琢磨了,只要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人家就不违法,何况,土地流转都有上级部门统一监管,不能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也不能破坏地力,到合同到其,土地原样还你,这就行了呗!

综上,别想三想四,也别攀比其他地方的流转费用,一地一个情况,只要比你原来收入高,那就叫合算!何况,人家一年一结钱,缺不了你的钱,有啥担心的?至于有人说,到2018年,这十年期间,土地是不是能涨价呢?要是涨价,农民就有可能不合算了。如果是这样担心,那你还是别流转了,留着土地,静等涨价吧!


齐东晏子


今天我花点功夫和你掰扯一下这件事。

首先每亩地租500元是高是低无法评论。山坡薄地两三百元就不少了,在河南平原一年两季的地方最少也得700元。



我们就假定你是东北地区比较好的地,一年一季玉米,假定500元是目前市场普遍接受的价格,村支书想和你¥500一包10年,一年一付款,来讨论你划算不划算。


这要从两方面考虑。

第一方面,土地的价格在未来会涨会降?这个无法下结论。这要看未来粮食价格走向,国家补贴力度,还有通货膨胀。没有人能对未来10年的事作出准确判断。但谈生意都有一点赌博的性质,要看概率。未来10年地租上涨的概率要大一些,因为至少通货膨胀是大概率事件。从这一点上说,如果现在定死500元价格不变,你就已经亏了。

第二个方面,风险,哪一方在觉得吃亏的时候能够较容易地终止合同?如果价格真的长得很高,你的地能要回来吗?我看可能性很小,因为地在人家手里,人家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又比你多(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地价降了,或者种地不划算了,支书只要不再付给你地租,你也只能乖乖地把地接回来。

这种长期合同最诡异的地方,就是为什么支书要一定10年?一般情况是他对这个地有特殊用途,比方做设施农业,他有投资,怕你中途反悔影响他投资的回收。这种情况租金应该比市场价格稍高一点,一定十年,并一次性交齐。你不能反悔,但也不给他留下反悔的余地,才是公平的。


最后再加一句:和支书做较大的交易本身就不是明智的选择。各位说对还是不对?


种田博士后


500元每亩的承包费?而且一年一付?天大的好事啊!

有过种田经验的农民都知道,2018年,水稻中稻最低保护价是1.15元每市斤。种水稻明显就是不划算,老百姓宁可抛荒。

村支书承包就是有猫腻?有没有猫腻暂且搁在一边。500元每亩,真金白银,白纸黑字,任谁都赖不掉,打起官司也是村支书输。没那条规定说村支书就不能承包水田。村干部一般不脱产,脱了产就不允许经商办企业。

当然,个人认为村两委干部最好不要直接参与集体经济经营。这样做,更能体现大公无私,公平公正。

我们干部使用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提倡能人进入村两委,不是说让他来经商办企业的,是让他带领老百姓发家致富的。村干部也是干部,当然不能破坏这个干部使用原则。

打个比方:譬如村里某个能人(不是村两委干部)想承包500亩水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那么可以向村两委提出申请,村两委出面做老百姓工作名正言顺,因为所有权由村两委代管。每亩每年承包费500元,村里母公司可以分得100元,大头400元给同意出租水田有承包权的农户。那么村集体每年就此受益5万元。如果争取到上级种植大户补贴,比如说100万。这个钱是补贴这个能人的吗?不是。是集体扶持项目资金,以后是要还的。这个资金从村母公司走账,到能人于母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账户,钱归他用,事归他管,村两委不负责经营,实行年底保底分红。为什么能分红?给了子公司100万了啊?保底打个比方10万每年,村集体母公司总共就这项目每年保底受益15万了。

集体没钱,各项村级事物,公益事业就没法做。这些年,全国大部分村集体削弱了不少,这个必须逆转。否则,还谈什么乡村振兴?



鸡毛掸子扫天下


村支书要承包村民的土地,每亩500元,包到2028年,一年一给钱,是否合算?

这个问题说实话确实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你要看是什么地,如果是坡地500元是比较高的了,如果是水田,想对来说就会少一点。

2.你要看地区,如果是偏远农村即使是水田也已经很高了如果是城郊用来种植草莓、蓝莓、葡萄等采摘园一般一年一亩的价格在5000以上 。东部地区又比中部和西部地区高,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3.有补贴的地区与无补贴的地区又有所不同,比如我们老家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目前精准扶贫,对于种植养殖每年都有补贴,如果种植一亩蔬菜每年都是1000元的补贴,如果坡地种树也是三年2000元每亩。

4.人口众多的农村与人口少的空心村也是不同,人口众多的村因劳动力多,土地多半都没有荒芜,因此价格也要高些。

总之,问题太过宽泛没有具体到什么地点什么性质的土地不好准确回答是不是核算,需要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去判断。但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管理是未来的趋势,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会越来越多,毕竟他代表更先进的生产力。所以如果你是村支书要承包土地,其实可以采取合作社和支付租金齐头并进的方式让农民自行选择,这样更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你的最终目的是要带领大家共同致富,有时候是要吃点亏的。如果你是农民,也要从大局出发,因为土地租出去或者入社都是为了便于土地的管理,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同是还可以帮书记打工挣钱,其最终的收益一定会比自己种收益高就可以了。水平有限,希望大家多多指正。


溪沟纪哥


首先要看是旱地还是水浇地,如果是普通的旱地,就目前全国的土地转包价格来说应该属于一般性中等价位。就我个人的观点不建议转包给村集体组织,第一,村级组织到届后会换届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土地承包户与实际经营户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处理起来会很麻烦;第二,,目前全国大多数村集体都是空壳经济,对土地转包的资金很容易中途断链,给转包农民造成损失;第三,村集体的领导们一般都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土地转包合同到期后在土地复耕这方面也会遇到麻烦……!因此,我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一,合同必须对准具体的承包个人或经营团体(村委会除外),第二,合同期限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第二轮农民土地承包的年限;第三,必须是在每一个耕种年度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款,也就是先交款后种地,否则,农民有权收回自己的土地;第四,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更不能在经营的土地上建造永久性设施(挖坑、建房、种树、或修建砼晒场等);第五,合同到期后一定要把土地恢复到可耕种状态,七,一定要写上违约责任,对双方约束;八,切记,一定要到当地司法机关公证。以上是我本人的拙见,欢迎指正。


平安是福177550816


我看了大家的回答都很好!你们给农民算这个账那个账很不错。不过大家想下,明明种地不挣钱他干嘛还要拿那么多钱租地?🤔有个词叫“以租代征”,这个所谓的“以租代征”实质就是规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规避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种行为。以租代征他少了审批手续,少出了高额补偿款,农民有可能还能拿到国家粮食补贴,看着好和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土地管理法》有规定,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需要用地都要严格审批,当然乡镇企业、村办集体企业不在此列,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均为非法行为,因而租赁农民集体土地的行为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

最后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善待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我总觉得没了土地就像没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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