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和公司籤的勞動合同未到期,但公司現在要將我們轉外包。我們應怎樣維權?

榮228368085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其實是用人單位在開始甩包袱,不想今後為辭退員工支付賠償,減少用人單位的勞動力支付成本。因此勞動者要堅決拒絕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

一、請勞動者必須清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尚未到期情況下,企圖將勞動者轉包給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是用人單位公然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勞動者必須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應當嚴肅拒絕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

為什麼要拒絕,其理由如下:

①、勞動者一旦簽訂這個勞務合同,則勞動者將會不再與用人單位有任何聯繫,只要今後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將不會為其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被勞務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公司的賠償也只能是從你簽訂勞務合同開始計算,你在用人單位工作的以前時間是不會計算的!

簡單舉例說明:如果你在用人單位工作了8年,從第九年開始被勞務外包,到了第10年,用人單位辭退你時,你將不會得到任何經濟補償!如果此時勞務派遣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則只按2年工齡,予以賠償!

也就是說,只要你簽訂了勞務合同,則你在用人單位以前的工齡將在勞務派遣公司那裡為0,白白辛苦工了幾年!

②、如果勞動者,拒絕接受用人單位的行為,要求用人單位按合同執行!即使合同到期,自然終止,用人單位也應支付勞動者N個月的月工資,若是要強制辭退勞動者,公司將支付2N(2N+1)個月的賠償金。

所以,勞動者必須要堅持按原合同執行,否則就損失太大了!寧願被用人單位辭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也不要接受外包。

具體的法理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2倍賠償金。

所以勞動者必須要拒絕接受,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

二、勞動者維權途徑與方法。

很多勞動者都不清楚,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具體的維權流程如下。

(1)、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協調處理,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2)、如果調解不成功,則勞動者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很多時候協商都難以達成一致,最後都有可能通過仲裁和訴訟來解決!

因此這就要求勞動者要提前做好一些證據收集!

三、提前收集好相關證據資料,為仲裁與訴訟做好準備!當然最好是能協商解決,但必須兩手準備,否則將吃虧!

①、這裡需要收集好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牌、工資卡(條)、平常工作文件、處理資料以及公司有關工作的具體安排分工手冊等資料。

這只是為了證明你屬於公司員工,在這裡上班工作。

②、接下來你將收集好公司辭退你的通知單;或者是把公司HR找你談辭職事情,錄成音頻或視頻(只要企業拒絕你的要求),這將是增強證明公司違約的證據。

這些證據材料,將是勞動者被迫起訴時的重要證據,如果沒有這些材料,自己的主張將會難以被法院支持。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社保,還可以要求其補繳納社保費!

具體的做法是,由勞動者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來介入處理,如果不成功,可以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裁決,裁決之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所以勞動者要注意,被辭退之後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金,但前提是用人單位為你按時繳納社保費!

具體領取流程如下:

①、失業登記

需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所在地社區去辦理失業登記。並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以及照片。

②、審核、領取

只要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核通過,並會給辦理《失業證》。第二個月,失業金便會直接打到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相應銀行帳戶上。

注意一下:通常失業金領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動結束,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這是根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計算的。

所以,建議題主拒絕接受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如果用人單位強制辭退員工,則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2N(2N+1)的賠償金!若是社保未購買的,則必須要求公司為自己補繳!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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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

你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現在屬於正在履行階段,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應當給勞動者賠償,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作相應補償。

如轉包,轉包公司需與你們另籤勞動合同,重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及工作年限。

總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違法,你可收集相關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北京謝律師


仲裁或者起訴要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劉強律師


明確拒絕公司的無理要求

公司將你們外包,必然要解除與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是協商一致解除,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公司單方下發通知,強行要求你們與外包公司簽訂合同,則屬於違法辭退。

對於公司的做法,可收集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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