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承诺书

什邡市人民政府

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承诺书

(2019年4月)

2018年,我市启动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通过创建活动,将全面提高我市群众健康素养,降低危险因素对群众健康的影响,是一项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高期望寿命、造福百姓健康的“民心工程”。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我市郑重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经费到位,同时加强对经费的审计监管。

二是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组织各部门单位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并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制定配套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

三是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整体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医院、学校、企业、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2019年底,各示范项目建设全部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县(区)标准。

四是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素质。通过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和传播新闻媒体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等措施,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技能掌握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进一步提高,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县(区)标准。

五是全程做好督办考核。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滞后、不按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把创建工作列入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加大考核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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