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信同事的話高速上倒車,駕駛證被記12分

聽信同事的話高速上倒車,駕駛證被記12分

為全面加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從嚴查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速交警十七大隊民警利用交通智能管控平臺進行視頻巡邏時,查處了一起在烏瑪高速與古青高速立交匝道口處倒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4月24日上午09時58分,高速交警十七大隊值班民警利用智能監控系統對轄區高速公路進行全線視頻巡邏時,發現一輛寧A牌照的灰色商務轎車從烏瑪高速北向南往金積方向正常行駛,十幾秒後這輛商務轎車突然迅速的從匝道內倒回到烏瑪高速主線後繼續行駛。分控中心值班民警立即通知正在青銅峽西收費站點崗執勤的民警進行布控攔截,攔截後民警將車輛駕駛員尹某某帶回大隊違法處理室。經詢問:尹某某稱自己開車拉著單位的同事從平吉堡上的高速著急要去中衛市開會,因這條高速以前沒有開車走過,行駛路線也不熟悉,出發前自己也沒有規劃路線,就開車一直往金積方向行駛,剛過了匝道口一半時,單位同事說走錯了,趕緊往回倒,要是從下個收費站掉頭再上高速開會時間就來不及了,看到高速上週圍也沒有電子監控,而且後方也沒車輛行駛,我就迅速的從匝道內倒回到烏瑪高速主線往青銅峽西方向走了。

尹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對尹某某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在"五一"假期的來臨之際,高速交警溫馨提示:由於京藏高速公路北向南方向金積立交至滾泉段封閉施工,同時"五一"假期車輛出行集中,給高速公路帶來較大的通行壓力,建議司機朋友一定要提前瞭解路況信息、繞行路線,熟悉進出站口名稱,儘量做到錯峰出行,出行前應合理規劃行程,如果發現在高速公路上錯過出口,千萬不要倒車,而應選擇就近收費站下高速。高速公路倒車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一旦發生事故後悔莫及。

聽信同事的話高速上倒車,駕駛證被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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