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打伞”“拍蝇”齐发力

近日,西宁市纪委监委印发《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问题线索查处、区分政策界限、挖掘问题线索、加强整改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报送、加大问责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等八项工作措施进行细化,强力深化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工作一: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的作用,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重点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黑恶势力“保护伞”、“两个”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三大方面10个问题,从快、从严、从准、从重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工作二:准确把握区分政策界限。注意甄别区分涉黑涉恶与非涉黑涉恶的界限,慎重研判问题线索性质,重视线索收集处置,切实把准政策,确保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定性准确。工作三:提高挖掘问题线索能力。要聚焦重点,主动出击,拓宽查找和挖掘问题线索渠道,采取有效措施、灵活多样的方法,对正在办理的案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坚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工作四:加强对问题整改力度。全面整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我市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整改落实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和深挖彻查“保护伞”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工作五:加强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充分运用反腐协调机制和查纠“四风”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信息沟通和工作会商等工作力度,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工作六: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力度。用查处的身边人身边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工作七: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把基层“拍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工作八: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专项斗争办公室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

《要点》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用好问责利器,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包庇黑恶势力的坚决查处。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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