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的寶寶到底應該“教”什麼?


教育部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根據《指南》,不同年齡段的孩子,需要做什麼、可以怎麼做,應達到什麼水平。

1


健康體態

3~4歲,能坐直、站直;

4~5歲,能正確的站坐行;

5~6歲,保持正確的站坐行走姿勢。

特別提醒:

11~12小時是每天的睡眠時間;午休2小時左右,隨孩子長大可以漸漸減少。椅子的高度以寫畫時雙腳能自然著地、大腿水平狀為佳;桌子的高度以坐直,不駝背、不聳肩為佳。


2


情緒安定愉快

3~4歲:情緒比較穩定,很少因小事哭鬧;能聽從成人的勸告,情緒平靜較快。

4~5歲:保持愉快的情緒,較快緩解不高興情緒。

5~6歲:保持愉快的情緒不亂髮脾氣。

特別提醒:

一起談論高興或不高興的事,鼓勵分享自己的情緒。允許表達情緒,給予引導。

3


達到什麼樣適應能力?

3~4歲,能在戶外環境中活動,在協助下適應集體生活;

4~5歲,,能較快適應環境中發生的變化;

5~6歲,能快融入新的環境。

特別提醒:

孩子每天戶外活動不少於兩小時,其中體育時間不少於1小時。

經常和孩子參加聚會等,不同的小朋友遊戲,可以較快適應新的人際關係。


4


要達到生活自理能力?

3~4歲,飯前便後能洗手;在協助下能穿脫衣;玩具放回原處。

4~5歲,飯前便後能洗手,方法正確;能自行穿脫衣服、鞋襪、扣鈕釦。

5~6歲,能增減衣服;會自己繫鞋帶;能整理好自己的物品。

特別提醒:

教給孩子生活自理的基本方法,如穿脫衣服和鞋襪、洗手洗臉、擦鼻涕、擦屁股的正確方法。


5


具備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

3~4歲,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在提醒下能注意安全;在走失時,能向警察或有關人員說出自己的名字、家庭地址、家長的名字或電話號碼。

4~5歲,不遠離成人的視線;認識安全標誌,能遵守基本的安全規則;運動時躲避危險;知道求助方式。

5~6歲,未經大人允許不給陌生人開門;能自覺遵守基本的安全規則和交通規則;運動時能避免給他人造成危險;知道一些基本的防災知識。

特別提醒:

幫助孩子瞭解周圍環境中不安全的事物,如不動熱水壺,不玩火柴或打火機,不摸電源插座,不攀爬窗戶或陽臺等。幫助孩子認識常見的安全標誌,如:小心觸電、小心有毒、禁止下河游泳、緊急出口等。遇到火災或其他緊急情況時,知道撥打110、120、119等求救電話。

3-6歲的寶寶到底應該“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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