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对查处案件逐个过筛严查处分“打白条”

为进一步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兴平市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1081名受处分人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不断强化纪律刚性,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

明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审理室对涉及处分执行的有关规定逐一梳理,列出五大类检查内容,要求各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党(组)委针对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相关材料归档情况、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待遇调整、处分期间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等次及评先评优、留党察看处分执行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情况、涉案款物处理和其他处分执行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立行立改。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受纪律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确保全面排查“零遗漏”。

专项检查,起底存在问题。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调阅案卷、查阅文件资料、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送达、宣布、归档不及时”“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职级调整、工资调减、编制核销等执行不到位”“涉案款物追缴不及时”“尊重和保护受处分人员合法权益不充分”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截止目前,专项检查共发现3类一般性问题,其中宣布送达不规范和归档不及时占比较大。

综合施策,抓好纠治整改。市纪委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及时反馈,明确整改期限,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每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问责。同时,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处分执行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市纪委将进一步梳理党纪和政务处分执行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执行标准、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加强对各单位处分执行业务操作方面的培训指导,提高执行纪律的能力。继续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纪律执行的工作“闭环”。

(兴平市纪委监委 胡涓涛 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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