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孔凡佳
性别:男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
案情介绍:孔凡佳在某银行申请信用卡一张,透支消费后未能按约定还款。经催收无着,某银行诉至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对某银行与孔凡佳信用卡纠纷一案作出(2018)赣0724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孔凡佳偿还某银行透支本金14988元及利息。上述判决生效后,孔凡佳仍未按期履行。经某银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9年3月7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24执278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赣0724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孔凡佳归还某银行透支本金1498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孔凡佳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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