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地10天 電動車駕駛員佩戴頭盔了嗎?

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已經正式落地實施。呼和浩特晚報記者發現,新的標準進一步規範了電動自行車的各項指標,同時也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滿10天了,現在戴頭盔的人增多了嗎?昨日,記者在街頭走訪發現,目前首府市民騎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的屈指可數。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地10天  電動車駕駛員佩戴頭盔了嗎?

僅有個別送外賣人員佩戴頭盔

昨日上午,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在石羊橋路觀察了10分鐘,發現戴頭盔騎電動車的駕駛員寥寥無幾。

10時,該路段的車流量相較於早高峰時間,雖然已經有所下降,但在記者觀察的10分鐘內,仍有56輛電動車從此處通過。在這56輛電動車中,只有5名電動車駕駛員佩戴了頭盔,而這5位都是外賣公司騎手。記者也發現,並不是所有外賣公司騎手都會佩戴頭盔,途經此路段的很多外賣騎手大部分都不佩戴頭盔。

採訪中,很多電動車駕駛員表示,“頭盔攜帶不方便,而且戴頭盔很熱又容易擋住視線,想回頭看也不方便。”當問及不佩戴頭盔是否有安全隱患時?電動車駕駛員大多抱有僥倖心理,“我們平時騎車很小心,也不會這麼倒黴碰到事故的。”

外賣騎手小張作為少數佩戴頭盔的電動車駕駛員之一,他告訴記者,自己之前騎電動車也不戴頭盔,但是送外賣之後,公司要求佩戴。不過小張也坦言,自己送外賣一年時間,每天分秒必爭速度很快,擔心發生意外,所以就自覺戴上了頭盔。

共享電動車配不配頭盔

私人電動車要戴頭盔,那租用共享電動車是否要佩戴頭盔呢?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租用共享電動車的市民均未自備頭盔。正在等紅燈的張女士騎著一輛共享電動車,她告訴記者:“騎共享電動車本來就是為了方便,我出門的時候不可能帶著個頭盔啊。”

市民王女士也認為,自己攜帶頭盔不方便,而共享企業備頭盔也不衛生。“誰知道前一個租車的人是不是七八天沒洗頭了啊。”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地10天  電動車駕駛員佩戴頭盔了嗎?

共享電動車運營企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坦言:“從乾淨衛生的角度說,不適合配備共享頭盔,另外每個人的頭圍大小不同,如果配備的頭盔與駕駛員頭圍不符,戴著容易遮擋視線,存在安全隱患。”

佩戴頭盔是對生命負責

據統計,在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頭盔導致的人員傷亡佔有相當比例,而如果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傷害程度。世界衛生組織也曾發表公報,騎乘摩托車等兩輪交通工具時戴頭盔,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 70%,死亡率下降 40%。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在杭州、海口、台州等地,對於電動車駕駛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一律予以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面臨拘留。記者從賽罕區交管大隊第六中隊瞭解到,首府大力整治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正在進行開單處罰,提醒廣大非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目前,首府雖然沒有立法要求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必須佩戴頭盔,但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中,明確提出鼓勵駕駛員佩戴頭盔出行。對此,交管部門也提醒電動車駕駛員佩戴頭盔出行,是對自己的生命和家人負責,也是給安全多一道防線。(呼和浩特晚報記者 蘇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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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使用管理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於2018年5月15日發佈,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新標準實施後,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尚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要提請省(區)政府儘快建立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公安機關要建設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按照新標準認真查驗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為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對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要按照規定錄入登記管理系統,及時登記上牌,上傳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鼓勵採取智能化技術管理電動自行車。鼓勵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要適時組織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檢查,嚴管通行秩序,嚴查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科學合理分配路權,完善交通管理設施,依法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順暢、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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