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賓館用“如家”商標 因侵權賠償原告3萬元

25日,記者從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10年至2018年,滕州市某賓館因冒用“如家”商標,註冊成立賓館,與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發生糾紛。後棗莊中院認定滕州市某賓館未經許可,在其招牌中標註“如家賓館”字樣、經營場所、房間用品陳設等處突出使用“如家”“如家之星”等文字標識,構成商標侵權,遂判決滕州市某賓館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註冊商標使用權的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0元。

據瞭解,2018年度,棗莊中院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受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370件,已審結368件。其中,商標權糾紛案件142件,著作權糾紛案件218件,技術合同糾紛案件8件。2019年度,截至目前,棗莊中院已受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60件,同比上升50%。

近年來,棗莊中院以辦和諧案、精品案為重點,創新工作舉措,按需重組合議庭,打破承辦人界限,根據個案情況加強配合,並對一審案件全面實行庭前證據開示,由主審法官在臨開庭前組織當事人進行舉證質證,促進提高了審判質效。同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宣傳力度,根據選定的20餘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其他具有較高知識產權內在需求的重點企業,建立知識產權聯繫網絡,利用“3·15”、“4·26”等契機開展宣傳、諮詢活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記者 李泳君 通訊員 周永恆 孫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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