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强行开车顶撞两名值日学生,河南邓州一车主被拘5日,你有什么看法?

南柯


近日,网上流传一段黑色轿车顶着几名小学生强行前行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4月23是中午11时许,正值邓州市城区一小学放学时间,胡某驾驶轿车通过学校路段时,不顾值日学生阻拦,开车顶着学生强行通过。邓州市公安局对胡某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胡某的行为情节严重,扰乱了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秩序,建议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名义对胡某进行处罚,严重的情况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太轻。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看,在有学校的路段,司机要注意观察标志标线,遵规行驶,在途经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应该对胡某的驾驶证进行暂扣,重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达到相关要求后才准开车上路。


胡某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故意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比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后果严重,对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罚是:罚款1000到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有的驾驶人员素质低下,买了一辆波尔皮(破车),认为自己不得了,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欺负弱势群体,认为自己有保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负责,但这是一种故意行为,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应当负责,同时应当追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Lance课堂


个人观点,司机顶着学生过固然不对,但是抛开这一点有没有反思过一些现在的怪象,各个中小学门口,一到上放学时间,各种交通乱象,送学生的家长把车停在两边,占据了很大一部分道路,造成了正常通过性车辆很难顺畅通行,再加上门口学生要过斑马线,经常过个学校门口要走个十几二十分钟,是个开车的都会窝火。我家附近有一所寄宿制学校,一到周五周日,接送学生的家长直接把车停路中间,双向6车道的路直接整成一边一条车道,更有家长直接把路口给你堵上,但是这个学校的公公交通很方便,校门口就是地铁,公交站也就在校门口。

学校门口由于上放学的特殊性,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交通调整措施,但是措施得合理,我家旁边的小学门口个人就觉得管理部门的措施就很科学合理,在上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斑马线红绿灯正常工作,学生按照红绿灯正常通行即可,也不会和车辆发生冲突,非上放学期间,学校门口红绿灯为闪黄。由于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比较好,加上这个是公立小学,学生都是辖区的,离学校都不远,基本上也没有接送的家长,门口也不会造成拥堵。

这个就是一个循环,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不好,就会出一些交通意外,造成家长不放心接送自己的娃娃,就会进一步恶化学校周围的交通秩序。

所以看到这个新闻,我觉得更多的是该问责学校所在辖区的交通管理部门和社区。而不是司机顶学生处罚了司机就了事。要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根源,而不是处罚矛盾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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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强行开车顶撞两名值日学生,河南邓州一车主被拘5日,你有什么看法?

角度不同,看法不同!

这个问题不用看,都知道多数人都会站在学生安全的角度去看,去谈论,去指责车主。但有没有想过从车主的角度去考虑一下呢,就如同针对996工作制,马云等雇主一方和广大员工角度不同,身份不同,看法也截然不同的。



个人生活实际案例。

就拿我所住的小区来说吧,我所住的小区是个学区房。一出小区地库,旁边就是学校,每天从小区地下车库开车出去,都会路过学校门口。(小区地下车位16万一个。)为了早上学生上学安全,地库的起杆时间是7:20,落杆时间是7:50。在此期间,小区业主车辆是无法从小区地下车库开到主路上的。有的业主上班地和家有几十里地远,不开车不行,开车哇,又有如上烦恼。



说到这有人要说了,为啥不把车停到小区外,一来停在小区外占用人行道等本身不合适,也不安全,二是交警早上七点就开始贴罚单,一个罚单200,每天被贴,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罚单钱。

想让物业、开发商修个天桥,这样车主和学生都好,但物业、开发商都不愿出这个钱。

站在车主角度的一些猜测。

回到题目,车主着急开车会不会有什么急事,比如说,车上是不是有发高烧的孩子,快要生产的孕妇,或者其他非常紧急的事情。

还有比如车主本身是要送孩子上学,一直让行人,自己孩子上学会不会迟到,会不会被老师批评?



保障各方基本需求,最求利益最大化。

车主的做法诚然有错,但学校周边的交通设施是否完备?相关的管理者是否考虑到了所有人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各方利益都不受损害,我想这也值得大家思考。

学生的人身安全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第一位,但想问题、看事情,还是应从多方面考虑,而不是一味的只站在自己的角度。

考虑多方的共同利益,使彼此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各方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晓晓笔记


这个事情司机咎由自取!

从这个事情中,可以看出很多人性的特点:

1,很多人爱孩子,似乎一切为了孩子考虑,其实不然。

很多人只限于爱自己的孩子,全然不顾他人的孩子。这类事情很常见。很多家长遇到孩子打架时,有的会说:打架时,不能吃亏,往狠里打,打坏了有爸爸(妈妈)给你顶着,只要你自己没事儿就好!

这样的家长遇到孩子之间有矛盾时,也经常全都是自己的对。实际上这种爱很难说能得到孩子的认可,且真正发生这样的事情家长也不见得能顶得住。

爱本就是有一定的自私性,但是我们可以把这种小爱转换成大一点的爱,“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过一般人很难做到。

2,如果一个人的修养不够,过于自私,那么其实不仅仅不能尽到很好地爱孩子,反而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

就如这个家长本来时要给孩子送饭的,却不懂得爱他人的孩子遭到5日的拘留,这样的事情孩子也肯定会知道的,这一方面让孩子感觉到为爸爸丢人(这是很正常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容易让爸爸在孩子心中失去应有的尊重,同时爸爸也给儿子起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榜样的作用。这三点都是教育中的负作用,对孩子的成长也起到的是负作用。

所以,做为家长,我们爱自己的孩子时候,也需要考虑别人家的孩子,把心胸放开一些。

3,这件事并不是很大,我们可以在所有的学校门口,上学放学的时刻,都会出现拥堵现象,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形。做我这种现象实际上是一个教育中的恶循环。

家长开车不让行人,这种习惯指定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家长的态度会传递给孩子,那么孩子在路上遇到这类现象也可能不让车辆或者其他人,遇到其他事情时也只顾自己的利益,不懂谦让,而同时还要指责他人不懂得谦让,过于自私。这种教育中恶循环在生活中很是普遍。

4,这件事让我再度想起了杭州的车辆,在将近路口时,大老远看见有行人要过马路,即使没有红绿灯,也会把车及时停下来,礼让行人,听说在西安,还有一些城市也是如此,不过常年生活在北京,这样的事情的确并不多见,在更多的地方也是礼让的不多,很多行人不让车辆、车辆也不让行人,似乎谁让一步谁就吃了多大亏似。

说穿了,这就是人性中一点劣根性,需要通过后天的学习、修养来修正的,如果自己不修炼纠正,那就很可能有外力来纠正,就如被警察拘留或者罚款之类的措施就是来纠正这些的。



快乐庭院


4月23日11时许,邓州市城区某小学放学时间,胡某驾驶轿车欲进入学校,不顾值日生阻拦,开车顶着两名值日生强行通过。胡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扰乱了学校周边场所秩序,情节严重,被警方处以行政扣留5日的治安处罚。

此事暴露出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城区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因为历史的原因,很多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在闹市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这些学校学生数越来越多,生均校园面积减少,学校周边环境也越来越复杂。每天上学放学,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非常多,街道被挤得水泄不通。特别是校门口,人车不能分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每年都会发生有教师或家长开车碾伤学生事故。

要解决此问题,必须另行择址建设更多中小学校。校园面积、校园周边环境必须达标。校门口要设置隔离带(用圆石墩隔离车辆),实行人车分流。接送孩子的家长只能在隔离带外面等候,不得进入校园。

二是部分家长对校园没有必要的敬畏之心。学校是传承文明的场所,是神圣之地。但在有些家长眼中,却是他们可以张牙舞抓的地方。我这样说,不是偏激。请设想一下,如果不是在学校门口,而是在政法机关门口,阻拦的不是学生,而是干警,这名女司机敢不敢开车顶着别人强行通过?肯定是不会的。

一叶知秋,见微知著。家长在学校弄横耍泼,凡做教师的,多已习见。一言不合就举报,找点由头便索赔。街谈巷议中,对教师对学校,皆极尽鄙薄讽刺之能事。为何?非学校一片污浊,实乃软弱可欺,所在者皆妇孺,人人得而欺之耳!

殊不知,公立学校和医院,才真正是为人民服务之处。若不信,且看民办学校、民营医院遍地开花成为主流之时,有没有切肤之痛!

三是司机路怒症问题。有心理学家做过这方面的分析。司机驾驶力量远超人类体能的车辆时,会产生自身变得强大的错觉,从而变得更暴躁易怒,比平时更难以容忍他人的侵犯。由此引车的竞速、刮擦乃至故意相撞现象,时有发生。路怒症可以通过宣教改善,却无法杜绝,也许在智能汽车或自动驾驶时代可以解决。

以上。


毫米


学校门口在上学和放学期间,都是交通容易拥堵的阶段,极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稍有交通安全常识的司机都会格外注意。但是看这位河南车主非但无视学生的安全,还竟然开车顶撞两名值日学生,其行为不仅恶劣,还违反了法律,依我看被拘5日太少了,应该先吊销其驾驶执照,再重判,方才能遏制这股特别恶劣的风气。

现在有很多司机,我真不知道他们面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时,是否考虑过自己如果非法驾驶会带来什么后果。在国内每年都有多起因违章驾驶而导致学生受伤而致命的案例发生,每一起案例都有着血的教训,但是偏偏这种血的教训就不能被一些司机警醒,真是非常可怕。

面对这种不顾学生安危的危险驾驶行为,我呼吁要加强立法,只有严厉打击这种危险驾驶行为,才能有效遏制这股恶劣的驾驶行为,为广大中小学生保驾护航。同时各学校也应该引起注意,绝不能让学生在校门外值日,因为家长把学生送去学校上学,学校有责任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河南这起车主开车顶撞值日学生的危险举动,也给广大家长提了醒,如果你孩子学校也安排学生在校外值日,我建议你要么陪伴孩子去值日,做好对孩子的保护,要么向校方提出异议,绝不能任由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此不负责。如果校方置之不理,你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投诉,以维护你孩子的生命安全。


寒石冷月


学校门口开车顶撞学生,屡见不鲜,看来是惩罚力度不够。

2018年9月山东菏泽一位女司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公然顶撞学生,硬是从学生中开过。后被举报,罚款50元,记三分。

2019年4月23日,河南邓州一司机驾驶黑色轿车,在学生放学期间,不顾值日学生阻拦,开车顶着学生强行通过。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想要杜绝此类事件,一是上下学期间在学校门口设卡,禁止车辆通行。我居住区附近的小学就是这么做的,还专门配有保安。

二是加大惩处力度,扣分罚钱对那些能做出此种事情的人来说没有任何作用,至少应该行政拘留,完全有必要吊销驾照。





爱学习化学课堂


看到这个问题,我忍不住叹息,这么残忍的事情是怎么做出来的。那个是鲜活的生命啊?“拘留5日”,太少了。

仔细看了网络视频和网络的资料,忍不住有些难受,到底是什么让我们的车主可以做出如此行径,假如是你的孩子,你会做吗?难道不该给我们的孩子做好榜样,教会孩子该如何遵守规则吗?

我不知道这个车主有没有孩子,假如有,作为一个母亲,假如那个值日的就是你的孩子,你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你会怎么做呢?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我不知道对于这两名值日的孩子,会有如此的感受,在这一生之中,会怎么看待这个规则。

非常敬业的两个值日生、是值得点赞的!但对于这样的车主,到底该如何呢?

这个事件车主告诉我们一件事情:规则是做摆设的,只要我方便就行。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我不知道未来有一天我们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是的。我们可以说:所幸我们没有伤害,有什么好计较的呢?大家为啥要小题大做呢?我觉得这个是值得我们做一做呢?

其次:别人的利益是否可以放弃,大家的利益是不是都可以放在一边。所谓的文明是因为大家可以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心里时刻想着别人的利益维持出来的。


我觉得惩罚不是目的,而是让我们更多的人引以为戒,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借由他们,我们看到了灿烂的一面,虽然是不好的,但也是我们需要提升的地方,希望不要再发生,下次收到的都是感动!

我们一起给孩子呵护起一片美好的天空!

祝福大家!


教大育小




才被拘五日,这个惩罚也太小了吧。作为一个大人难道他还能对交通规则稀里糊涂的?惩罚力度小对当事人起不了什么警戒作用,如果他下一次还是着急给孩子送饭,我想通过这一次事情他下次还是会这样做(开车顶撞学生)。

一方面这位家长没有一点的交通意识,是在故意的危害公共安全,不顾他人劝阻仍要强行的通过。没有想过他强行通过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说他当时脚踩油门过急,那么这两名小学生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这种责任谁来承担?出事之后居然才被行拘五日,这种惩罚力度跟口头批评没两样。


另一方面学校必须要承担责任,虽然说出发点是想让孩子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但实际上有很多新的突发性因素,所以一定要考虑周全。

第一:为什么学校没有安排一个值日老师协助学生一起去指挥交通呢?把小孩子的能力看得太大了,在家长强行通过这段时间内,为什么没有一个老师及时出来解决这种问题?

第二:学校没有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既然让小学生指挥交通安全,那么就应该教给他们相关的知识,学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告诉学生在遇到突发事故时,要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而是遇到危险时盲目的去做危害自身安全的事。

这个视频看着让人很生气,孩子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强行在那里拦车,大人也是在那里知法犯法,在那里强行通过。学校一定要多普及此类的相关知识,让孩子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再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行人外


个人感觉拘留5日的处罚不足以起到警示后来者的作用。这种行为就像在公交车上和司机抢夺方向盘一样,都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受到严惩。



关于这件事,有两点可以单独列出来讲:

一方面是关于车主的。

据悉,车主胡某是急着给孩子送饭,这才不顾值日学生的阻拦,做出了开车顶着学生强行前进的危险举动。话说,你的孩子是宝贝,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宝贝了吗?为了给自己的孩子送饭就能置别的孩子生命安全于不顾?行政拘留五天或许能让涉事车主知道错误,但不一定能她认识到这样做的危害有多大。如果一脚油门踩过去,将是几个孩子的消逝,几个无辜家庭的破碎。



这种行为极其危险,小学生不知道,作为车主的胡某应该最清楚不过了吧。顶着孩子开车,其心可诛!司机胡某应该受到严惩。

汽车礼让行人是最基本的道理,在学校门口减速慢行也是最基本的常识,在国外很多地方,司机绝不会超校车,只会自觉保持安全距离。个人认为,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无视法律无视生命的司机,除了严惩不贷,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另一方面是关于小学生安全教育的。

说实话,看到视频时,我真的替那两个孩子捏了一把汗。说好听点儿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说难听点儿就是没有安全意识,盲目将自身放在了危险之中。

老师和家长应该告诉学生,维持秩序的要领和规则,最起码要告诉学生遇到危险首先是自保而不是盲目上前。例如,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记下司机的车牌号,或者向老师报告。

此外,视频很短,也没有看到其它类似学校保安或者老师出现,如果仅仅让学生自己来维持秩序显然是不合理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此类事件可以参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涉事司机,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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