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无违章,撞死了人,家属要200w,否则不给谅解书,不赔的话会判实刑吗?

被带鱼咬了106878036


正常行驶无违章,撞死了人,家属要200万,否则不给谅解书,不赔偿的话会判实刑吗?

明确的说,如果司机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一切都是按规则行事,那么家属最多获10%的赔偿,家属要200万赔偿这是敲诈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些人完全不按交通规则来出行。假若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般都是按“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来处置。但是,有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司机撞死了人,出了人命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即便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往往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即所谓的人道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个法律制度是在偏袒过错方,因此表示无法接受,尤其是对无过错的一方而言更是如此。个人觉得,要求无过错方承担死者家属百分之十以内的民事赔偿,确实有些不公平。但反过来想想,也许我们会对此处理方式有所释然。

首先,人毕竟是司机撞死的,是与施事者有一定联系的,所谓连带关系。相对于金钱来说,生命更宝贵,人死不能复生,家属悲痛欲绝,这时,如果能给予家属点精神赔偿,多少能减轻点家属的悲痛和无故的悲愤,所谓息事宁人。
其次,其实法律也是人定的,而人总是带有温情的一面,而这种温情往往会被不自觉地带入,融入到体制建设中来。


不过,不管怎样,过错方终究是过错方,主要责任肯定是由过错方负,家属要求正常行驶,无违章的司机赔偿200万,这完全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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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我亲自处理过亲戚的交通事故,我的亲戚走在公路非机动车道边给人撞了,当时是晚上7点多,天黑了,送到医院没多久就去世了。为这事情我们搞了前后几个月,真的身心疲惫,往返交警大队十几次,每次单车程2个小时。

肇事者是个年轻人,事发时他说没撞到我亲戚,但车头有一明显撞击痕,像足球这么大,由于没录像和行车记录仪,交警建议做法医鉴定,保留证据,不要因为不舍得解剖老人,身体再受摧残而不做,这样不利于谈判,而且万一谈好中途变挂,人也处理了,也没证据了。我们觉得也是,按法律流程走,交警安排法医下来解剖,这个要死者家属同意并签字的,解剖费由处理事故的交警局承担,他们有专项资金的。

解剖报告出来后,确定死因是符合撞击致死,交警会结合车损情况进行判断主次责任。这个很明显可以肯定是对方撞击致死。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是非常肯定的。但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出,交警会透露信息给双方,让大家进行谈判赔偿,他们也故意没说太得直白,防止任何一方借此使谈判失衡,他们希望大家谈成,双方获得最大的保护。第一次谈交警就说,3次都不会谈成的,大家要保持耐心和准备,这种事我们见多了。大家不要要求太过份,差不多就可以了。

交警通过约双方协商沟通死亡补偿,并给算出交强险赔多少,我们中间谈了几次都没成。交警让肇事者先拿出几万给死者家属作为安葬费,让家属先处理完后事,入土为安,后面再慢慢谈。由于一直谈不合适,我们准备弄到法院判刑事了,得多少是多少,因为对方根本没诚意,也没有真正和我们亲口说:对不起这3个字!第一见肇事者,精神状态比较差,听说是在小银行工作,刚入职,家庭状况一般,但赔偿我们也没要多,当时我们真生气,也很悲痛。

谈多次后,我们也渐渐失去耐心,已经无所谓了,想走法院了。如果不是过年前几天,肇事者一家亲自跑我们家来道歉,是带有诚意的,我估计也谈不成,这肇事的年轻人真没跟我们正式说过'对不起'这三个字,他爸是说了但他只说抱歉。我当时很生气的说,你需要我教你吗?对不起这三字说出来很困难吗?你理解过死者家属的心情吗。最后,他才正式说了。

交警其实是故意不出责任认定书,尽量拖时间给你们谈判,如果一旦出了报告书,也认定了主次责任,对方无疑是主责,占5万以上致死,就要背刑事责任。出了认定报告书,就要走法律途径解决,要上法院由法官宣判,必定是留下案底,犯过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院审判期间,如果肇事者努力赔偿,获得家属谅解,死者家属是可以出谅解书。法院会宣判时,由于被告主动努力赔偿获得家属谅解,可缓刑处理,就是不用真去坐牢,但有案底犯过罪。

回头前面,交警是希望大家不要闹到法院,在交警大队就终结此事,所以让大家谈赔偿,谈好了就出认定报告。但认定报告会把肇事者的责任减少,把它减成4成过错,让死者多承担过错,比如6成过错,原因是由交警写,比如说行人逆行,走在机动车道等,避开了承担5成以上刑事的这条法律。

当然,这样做也有一个问题是,就是走保险时少了,明明对方是全责变成赔4成,精神损失费也没有了。但这笔损失,你要从肇事者哪里要回来。这是谈判要注意的地方。

最后总结:如果是主责方,一定要有诚意去谈,闹到出责任报告书是非常被动的,只会赔得更多,到时工作没了,前途没了,还要坐牢!如果是死者家属,想获得最大赔偿,就要懂得利用时间节点,不要着急去谈,慢慢谈,化悲痛为力量,没到出报告书前,不要轻易谈好,时间是对你更有利!即使到了法院,时间对你还是非常有利的。关键是你要了解交规,从交警透露的信息去预估判定,到底对方是几成责任。好了,感谢大家阅读,希望有个收获!对于网络喷子,就一边去,我不接受你们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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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说一个真实案例,你借鉴一下。

2015年,我们这一个人。晚上天下着小雨,光线不好。他酒驾撞死一个年轻人。死者24岁。前一年刚结婚,一个孩子刚刚6个月。

因为酒驾,人被关进了看守所。

他媳妇在家处理这个事。

死者家属开口要120万。他开的是六七万的比亚迪。家里没有这个钱。死者家属来他家闹过两次。再闹也没有那么多钱。

交警数次让去交警队协商。双方都找了村干部代表。

经过三个月的拉锯战。最后连丧葬费一共赔偿了46万。

因为酒驾,保险公司商业险不赔。只赔了强险10万。

强险开始也不赔,请律师打官司赔了。

算下了肇事者家里出了36万吧。

肇事者住了三个月看守所。后来找关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出来了。

正常的交通事故是判不了刑的。


老郭看世态


大实话:不赔钱,还不想坐牢,基本是不大现实的,但是,这个钱也不是对方要多少就赔多少的。

因为我表哥之前出过类似的事情,我也全程参与了处理,所以对整个事的处理还是比较熟悉的,下面,就来讲一下我的亲身经历。

首先,大概说一下事情是怎么样的,我表哥以前是开那种大货车的,主要就是拉那种铝石,有一天晚上,我表哥正常开车走着,后边一个喝了酒的醉汉骑摩托车直接追到了车屁股上,撞死了,但是,因为路况比较差,颠簸得很厉害,所以我表哥就没有察觉到。后来,被当地的村民拦下来了才知道有人追屁股撞死了。所以,就稀里糊涂地成了肇事逃逸了。

但是,那家人知道是他们自己喝酒喝蒙了追尾的,所以,很有可能不会赔钱太多。当时,去看那个被撞死的人的时候,身上还是满身酒气。因此,那家人还没等到把尸体送去尸检,就把尸体火化了,就造成无证可查。然后,那家人就开始狮子大开口,要80万。否则,就不出谅解书,让我表哥坐牢。

因为,当时对方家属把尸体火化了,所以没法进行具体的尸检,然后当时也没什么监控,再加上对方人死了,就初步认定责任是五五开,但是,赔钱的事具体商量。不过,对方家里仗着自己人死了,就是不让步。八十万,一分不能少。没办法,只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最后通过打官司双方再具体协商,把赔偿降到了十三万,然后对方也谅解了。

所以,有时候对于那些无赖,千万不要跟他们讲道理,该打官司就打,毕竟,狮子大开口的人本质还是冲着钱去的,而不是冲着让对方坐牢去的嘛。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正常行驶无违章的情况下撞死了人,对方家属开口就是200万元,这种情况我认为已经没有取得对方谅解的可能性了,也没有必要签订谅解书啦,还是直接走官司吧。

你有一个非常有利的前提就是,你是正常行驶无违章,那么是构不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自然也就不适用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条款,别说是实刑了,就是缓刑也判不上。

因为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当中,交通肇事的判决是基于责任划分之后基础之上的,只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区别,而你的责任明显不属于此,那么交通肇事罪也就无从谈起。对方家属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话,可以起诉,带着自己认为有利的证据诉诸法院就是了。

很多人会讲,作为机动车一方,虽然没有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量,还是会判定一二成的责任,但这个责任和刑责是本质上不同的,对方毕竟死了人,在交通责任的划分上有所照顾情有可原,但基本的规则还是会按照正常法律来处理的。对方家属多要点钱可以理解,但若以自己死人为借口要挟,狮子大开口,走到哪里也得不到支持,特别是交通事故现在的判罚越来越透明,耍赖的空间越来越小。

所以说,对方不愿意出就不出吧,打官司就是了,虽然过程折磨人,麻烦一些,但总比花那么多的冤枉钱好。


元芳有看法


律师:问题前后矛盾,提问者显然没有说实话。肇事车辆不仅违章,而且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一定比死者重,否则的话,为什么需要谅解书?为什么担心判实刑?

分析题目:死者家属敢漫天要价200万,肇事方因为拿不到谅解书担心被判实刑,一定意味着:肇事者已经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了。而构成交通事故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在交通事故中至少负同等以上责任(包括同等责任)。若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哪怕撞死再多人,都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都不需要谅解书,更无需担心被判实刑。而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怎么可能没违章了。

附: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按照现行的赔偿标准,除非死者在死前接受治疗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否则交通事故的赔偿很难达到200万。所以,死者家属要200万,确实可能高了。

最后:交通事故若无逃逸等加重情节,刑期在三年以下。加之,又是过失犯罪,若无特殊情况,确实符合判缓刑的条件。但是:若不依法赔偿获取被害者家属谅解,肯定是要判实刑的;但若依法赔偿,即便满足不了被害者家属的过高要求,拿不到谅解书,也可判缓刑。所以,肇事方还是正视问题,既不要无视真相非强调自己正常行驶无违章,也无需过多理会被害人家属过高索赔要求,依法赔偿,争取缓刑!


胡延美律师


看了几个评论高的答主,但很遗憾他们都答错了,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高的阅读量,还是我来回答一下,正常行驶无违章,撞死了人,家属要200万,否则不给谅解书,不赔的话会判实刑吗?


答案是:不会,因为前提都说了司机是正常驾驶,也就是说司机遵守了各项交通规则,但却撞死了人,通常情况下,交警会判死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司机百分之二十的责任,之所以说司机百分之二十责任,那是我们的交通法所规定的只要撞死了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司机必须担责,通常也就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左右。

法律规定的死者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司机少部分或者无责任的情况下,赔偿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不会任凭对方狮子大张口的想要多少就是多少,像这个问题中对方开口要200万,那基本绝对大达不到自己预期的,一般除了保险等各种赔付,到司机这里基本也不会给多少钱,因为司机少则或者无责,因此也就不存在需要什么谅解书了,如果对方坚持要200万,那就有点碰瓷的味道了,我死我有理,你不给我就抬着死者棺材板去你家门口,搞得你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最后因为不厌其烦,你只能尽最大可能满足对方的无理要求,但这种情况法律绝对不允许,却不代表不会出现。

因此归根结底几句话中心思想就是,司机不需要有什么精神压力,只要你是正常行驶,撞死了人,法律框架内你承担你应该承担的比如人道主义责任,如果超出了你的心里承受能力,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再者法律也不应该放任那种狮子大张口的碰瓷式的事件发生。


诗词公寓


真是天大的笑话,这是穷疯了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责以上才要负刑责,才会要签谅解书。劝你不要管什么谅解书了,直接走法律程序,不能惯着他们。

按理来说,你正常行驶,有行人违法交规,一下子被撞死了,肯定会想我没有违章,是他找死,凭什么担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个无责任赔偿你就当成是是人道主义补偿就行了,是指在法律上无赔偿责任与义务,处于同情与关怀,予以一定的经济偿。

道路交通法规定就算是你没有错,但是必须要支付10%的人道主义赔偿金,这是死规定,尽管非常不合理,但是你没有办法拒绝。

人道主义赔偿金主要由你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金额才会由车主来补齐,所以说,开车的人要特别的注意。不管人家闯没闯红灯,你没注意,就得赔钱。


所以说正常行驶没违章,撞死了人,不管怎么样最后也得赔钱。但是想要200W,那是做梦,看他家人死了可怜,给他一点意思意思得了,还蹬鼻子上脸。不用惯着他,该打官司就打官司,这是赤裸裸的讹诈。只要你是真的没违章,那就不用担心,最后肯定不用判刑。

说实话这个法规真的非常不合理,行人自己都不在乎生命,随意上路乱跑,乱闯红灯,自己想死为什么要无辜车主来负责,正因为这个规定才会有那么多人害死自己又连累了无辜人。

要是不遵守交规的行人,比如乱闯红灯的,乱穿马路的造成的人员伤亡由过错方承担,比如车主为了避免撞到闯红灯的行人,撞到了别的人和车,造成的死伤由闯红灯的行人负全部主要责任,车主赔10%,那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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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违章不违章的混淆视听,责任事故鉴定书呢?责任比例到底是多少,赔偿细节根据本地死亡赔偿金,依据比例进行赔偿就行了。

至于赔偿多少,反正就三个方面,分别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笔者按照2019年的北京城镇居民收入计算过,大概总数140万左右。而这是在你全责的情况下,如果50%的责任,就是70万。另外,三者险肯定还能报一部分,也就是说,正常赔偿的话,车基本上是没了。但就算是权责也花不到200万,况且140万说的是北京,其他地方可没有6万多的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

再来说说判刑的事儿

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一般不会判刑,根据刑法133条内容,只有两种情况可能会判刑,一种是交通肇事罪;另一种是危险驾驶罪。既然题主如此笃定自己没有违章,也就意味着不涉及危险驾驶罪。因为危险驾驶罪一般涉及到酒驾、飙车、超载、运输危险品等,这种违章简直太明显了,如果题主有这些情况还称自己没违章,那这话题咱们就不用聊了。

至于交通肇事罪,大家可看下条法规的描述: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法规描述,我们一般认为存在违章的情况下撞死了人,才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但是一些特殊情况,如车主确实存在明确责任时,也会依据交通肇事罪进行判罚。

而根据题主的描述,我们姑且可以认为其可能会承担最低判罚,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时候死者家属来索偿,并称200万赔偿可以提供谅解书

对此,我们要这样来判断,在该事故中,最高赔偿不超过140万。也就是说死者家属要求最少额外赔偿60万,才能够提供谅解书。

在题主可能会被判刑的情况下,以三年为限,60万值不值呢?

对此,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第九款内容,其中描述了“获取对方谅解后,最大的减刑空间为基准刑40%”的信息。也就是说,当你赔偿了,对方原谅你了,你的犯的错误并没有严重危害社会。这种情况下可以减40%,也就是从三年变为一年零八个月。

具体值不值,自己去算。但是有一点要说明,只要案件被检察院起诉了,也就是说相关案件进入到司法裁判的流程,并且其中明确存在刑事责任。那么,就算对方谅解,也照样会判。

也就是说,如果题主所涉及案件中包含刑事责任,一定会判刑,无论对方是否谅解,对方的谅解也只能影响刑期。

所以,给题主的建议就是,抓紧时间找律师,让律师告诉你其中是否包含刑事责任,然后你再考量是否应该为了减刑而通过赔偿争取死者家属的原谅。

如果题主所涉及的案件,仅仅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并且真如题主所言,自己没有任何的违章,那就按照责任比例赔偿就好了。不用管其他的事情。


小言詹詹


这么多回答没一个对的,首先驾驶员无违章,那么看行人或非机动车有无违章,最后交警判定谁的责任,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或者主观碰瓷,那么有可能一毛钱都不用赔,又或者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最后不管交警如何判定,哪怕驾驶员主要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比如杭州,60周岁以下、居民户口102万、农村户口50万。60-75、居民5万X(20-死者年龄-60)、农村2万5X(20-死者年龄-60)…这是国家规定,然后要获得谅解,驾驶员可额外出于人道再给予几十万不等的赔偿用于获得家属谅解,让法院判缓刑。扣除保险公司三者100万,实际驾驶员不需要拿出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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