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有風險,交友需謹慎!
當你對著網戀男友噓寒問暖,
“金錢代表我的心”時,
你可知道,
屏幕那邊“溫柔帥氣”的小哥哥
很可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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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東市公安局網安支隊
就破獲一起關於“網戀”的敲詐勒索案。
少女王某某深受其害,
悔不當初!
案情回顧
陷入“愛河”
2016年,
時年44歲的犯罪嫌疑人趙某金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與19歲女子王某某結識。起初,趙某金偽裝成20歲青年,通過花言巧語騙取王某某信任,並與王某某開始了一段不同尋常的“網戀”。為了相互監督不與其他異性再交往,雙方交換了微信賬號及密碼,趙某金還哄騙王某某拍攝裸照並保存到自己手機中。“男友”現形
2017年3月,從未見過對方的某某在約定微信視頻時發現,想象中本應年輕帥氣的網戀對象竟然是四五十歲的中年人。真相讓王某某傷心不已。不久,王家人也發現了兩人的聊天內容,憤怒的家人要求王某某刪除趙某金的微信並停用手機號碼和微信。出於各種考慮,樸實的王家人選擇了作出讓步息事寧人,但事情並非他們想象的那樣簡單結束。
原形畢露
由於聯繫不到王某某,趙某金惱羞成怒多次登錄王某某微信,冒充王某某以各種理由騙取微信好友紅包2800餘元。
賊心不死,為了再和王某某取得聯繫,趙某金還將王某某裸照發給女方親戚進行威脅。2019年4月初,膽大妄為的嫌疑人趙某金登錄王某微信向好友和朋友圈發送隱私信息,並威脅王某某若不按其要求給錢就將隱私信息公佈於眾。
往常只有電視新聞上的事居然發生到自己家裡,王家人悲憤交加,愛女心切的父母親恐王某某受到更大的身心傷害,無奈屈服了趙某金的勒索條件,先通過微信向趙某金支付錢財2000元並報警。後,嚐到甜頭的趙某金又一次從王家勒索到3500元。而此時,得意的他卻不知警方已經將其鎖定,自己很快將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4月11日,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接到群眾王某報警稱:女兒王某某通過微信認識的網戀男子以公佈裸照為由,先後多次敲詐勒索王家錢財五千餘元。
4月17日早晨6時許,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趙某金成功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趙某金對自己通過微信實施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金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網上聊天
你可能永遠都不知道
屏幕對面是個什麼樣子的人
還是要隨時保持警惕
以免掉進不法分子的陷阱中
法條鏈接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
網絡相識虛無縹緲,
各位網友尤其是女性網友
在使用網絡社交軟件時,
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隱私,
同時也應潔身自好,
不讓違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如果遇到網絡敲詐的情況,
請及時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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