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男子竟敢在高速上逆行16公里多!原來他……

福安男子竟敢在高速上逆行16公里多!原来他……

福安新聞網消息(李文福)因酒駕怕被查獲,福安男子張某在高速公路上和民警玩起了“貓捉老鼠”的一劇。近日,在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的規勸動員下,犯罪嫌疑人張某主動到福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現張某被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刑拘。

據悉,2月7日,在甬莞高速福安北收費站,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怕酒駕被在收費站前巡查的民警查獲,遂駕駛轎車掉頭往甬莞高速柘榮方向逆向逃跑,民警駕駛警車追緝、攔截,犯罪嫌疑人張某仍駕駛轎車往甬菀高速柘榮方向逆向行駛,並在甬菀高速灣裡岔隧道口往B道逆向行駛,該車逆向行駛至甬菀高速銅巖隧道後轉至A道方向順行至寧上高速白雲山高速收費站方向,共逆行16多公里,交會80多輛車。

當日21時49分許,民警駕駛警車至白雲山高速收費站攔截時,犯罪嫌疑人駕駛車輛強行變道並與警車刮碰,造成警車車身損壞。隨後,張某駕駛轎車往302省道溪潭方向逃離現場。

經刑偵大隊民警規勸動員,犯罪嫌疑人張某(40歲,福安市人)於4月18日到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張某歸案後,供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至此,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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