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下崗職工在退休時要簽訂靈活就業人員協議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阿彬00885


樓主您好,下崗職工在退休時要簽訂靈活就業人員的協議才能辦理退休。這種情況首先,全國並不是統一的,有些地區規定只要是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並且自己具備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並不需要簽訂靈活就業人員的協議。

但是如果你們本地區這樣要求,實際上你簽訂這樣的一個協議對你來說也本身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因為下崗就業人員如果說你沒有實現二次就業的話,那麼你就屬於這種靈活就業的人員,因為你繳納的社保也是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交納的,所以說,簽訂這樣一個協議對你來說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然後只要是能夠正常,按照你的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並且能夠正常認定你的一個實際繳費年限,那麼這種情況下對你本人來說就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那麼都可以享受正常養老金的一個待遇。所以簽訂這樣的一個靈活就業人員的協議,其實並沒有太大的一個影響。


懂社保


樓主您好,基本上是沒有這樣一個說法。因為本身下崗職工在下崗以後,如果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那麼就必須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繳納自己的個人社保。當然你都要退休了,實際上這麼多年以來你已經符合這個退休條件的話,那麼是完全可以正常辦理退休的,根本不需要簽訂什麼靈活就業人員的協議,因為本身你已經退休了,在簽訂這個協議實際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辦理退休要具備的條件就是兩個。一個就是要按國家規定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另外一個就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一定要達到15週年以上,只要是你同時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辦理正常的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根本沒有你說的,在退休之前要簽訂一個靈活就業的協議。因為這個靈活就業的協議,實際上與退休人員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所以說是不需要簽訂這樣一個協議,直接可以辦理退休。


社保小達人


下崗職工,如果單位沒有承諾繼續給你繳費,社保就不能夠給你照以前的繳費標準繳費了!

因為你在沒有下崗以前,單位繳費百分之二十八,個人繳費百分之八!

下崗以後,單位不承諾繼續給你繳費百分之二十八,你就要全額繳費了!

全額繳費,對下崗職工來說,很困難,就讓你轉移社保性質,由職工社保轉為“以個人身份購買社保”,這樣,由原來的全額百分之三十六將為百分之二十啦!

又因為繳費基數不同,將來的退休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方法不一樣。以免造成糾紛的一種法律行為!

所以,社保必須要你簽訂“以個人身份購買社保”,確定你的工作性質,退休享受的待遇!


1143160127


下崗時如果沒有再就業,那麼你的檔案就會被轉到人才中心,成為靈活就業人員。

如果你再就業了,也可以從人才中心轉入新的單位,就又成為企業職工了。當然如果有能力有機會還是成為企業職工的好。

退休時按企業職工退休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有差別,但是也沒有想象中那麼大,所以沒必要太糾結。


我的房子我做主


我是一名下崗職,三十七年工齡,十年前下崗,下崗後換幾個工作崗位都交社保,快退休時又失業了=個月,:沒交社保:辦理退休時按個體人員退休。為什麼不能按職工退?個體和在職退休金一樣嗎?如不一樣那三+六年不白交了嗎?


用戶654076935607


如果在企業沒有連續交納十年社保就下崗了,那麼你千萬別由職工帳戶轉為自由職業者帳戶,因為只有在企業交夠十年,再轉為自由職業者交費,女工可以5O歲退休,如果不夠十年就轉為自由職業者交費,按55歲退休!


W風行天下


可以準確的說,你籤的這個叫做: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表。主要內容為:本人是工人(幹部) 身份,我確認本表內容真實無誤,同意按本表內容辦理退休。你簽名後由社保局和勞動行政部門審批蓋章,即正式退休的。


我只是我不代表你


因為企業下崗職工,在與企業解除了《勞動合同》之後,就屬於社會的靈就業人員了。原來單位就將職工的檔案及重要材料會移送到當地的社保局,存檔並封存起來,直到再繼繳保險費時才開封。

下崗失業後可以參加各地舉辦的下崗再就業免費培訓,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高度重視,為再就業打基礎做靈活就業培訓,也就是為了下崗工人立足社會打下基礎。有些人去陪訓了可是有些人沒有去培訓,還是由自己按靈活就業繳社保直到退休。


華174684508


下崗職工不是人了


常青145870291


下崗職工不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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