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原著。被悟空师兄弟杀过的最无辜的人(或妖)是谁?

我就是竹韵


《西游记》原著中,被孙悟空师兄弟打杀过最无辜的人,要数车迟国的两位道士了。

虽然这次只是被孙悟空一个人打杀的,但也要算在他们师兄弟身上,毕竟他们是团队。

无辜在哪呢?

首先,这两道士是实实在在的人,比妖怪不同,他们本身没有作恶的意图。

其次,这两道士自己没有作主的能力,作为监工,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用唐僧向蝎子精,解释他犯杀戒中的,那句话来说:“水高船去急,车陷马行迟。”

最后,对于身不由己的人,孙悟空没有给改过机会。

由此,我认为这两道士,有些无辜。


趣谈西游


西游中,死得最无辜、最狗血、最令人怜香惜玉的就是玉面狐狸了,她象征着我们无疾而终的完美爱情,不是凋零得太快,就是萌芽得太早。即便偶尔捱过了现实而冷酷的春寒料峭,却完全可能在最不可预料的十步之外的一个转角,毁于一场不期而遇的生命的玩笑!

这就是爱情吗?

这就是爱情。

那么铁扇仙与牛魔王算是什么东东呢?!记住:人家可不是什么北北、南南、西西还是东东,人家是正主夫妻——男主与女主的关系,法定婚约持有人!你那一纸婚书可能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神圣、庄严、完美、至善,可那依然是由国家背书的一纸承诺啊!

电视剧《血色浪漫》中有一个桥段,讲的是张海洋对婚姻的主流观点:“周晓白,即便我们没有夫妻之实,即便你走遍全中国、全世界,从法律上说,你还是张海洋的老婆!”

这话说得有点露骨,有点泼,但最后还是一语成谶了,周晓白一番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和主流社会或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解了。

所以法律的标杆,从来就不在最高端,而在最低端。法律确认与保护的,是这个社会上最基本的起点与规范,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个性与尊严。

事实上,玉面狐狸、牛魔王、铁扇仙之间的三角恋已经相当的默契、安全、稳固与自然,甚至已经成为他们下意识里的老习惯,没有谁会为此觉得愧疚不安,没有人会有所谓的负罪感!

就在这种貌似很安然、很恬淡、很酷炫、很温暖的春天里,唐猴猪沙天团的出现,给他们意外上演了一出:城门失火级别的“乱世用重典”!

西游原著中,猪八戒不仅毫不犹豫的杀死了玉面狐狸,还用他的咸猪手侮辱了玉面狐狸的尸体,那就相当过分了!此举等于把身穿锦襕袈裟、永生不堕凡尘的玄奘法师也扯进了化粪池!

所以杨洁导演在处理“杀玉面狐狸者谁”的问题时,决定让貌似正义的封建卫道士——沙悟净——迅雷不及掩耳的击杀玉面狐狸。

也许那些学识很渊博的人会引经据典的感激沙僧的大恩大德,说什么沙僧此举已经仁至义尽了,一击毙命,像乘坐闪电快车去星际旅行,多诗意、多幸福的安乐死呀!并说什么像这样的案例,按理应该被凌迟处死的!

我不知道那些学识渊博者的理从何来,但是不得不说,中国刑典上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悲惨案例。这些血淋淋的案例会让我们警醒且心悸,原来我们的祖先曾经生活在那么暗无天日的人吃人的社会里!

在那个绝对诛除异己的变态社会里,要想个性张扬的做一回爱情的信使,该需要多么大的睿智、刚毅、坚守与勇气!

从情理上分析,玉面狐狸处于社会舆论的漩涡里,不被明枪暗箭整死,也会被主流口水淹死,真可谓条条小路走不得,条条大路活不得!

从家庭背景上分析,当时最疼爱玉面狐狸的父亲已经不幸辞世,除了深层依靠牛魔王这个实力大叔,玉面狐狸也没有什么交情过命的人际关系,没有谁能够在人生的重要关口给予她及时、有效而强有力的支持。

从命理上分析,玉面狐狸是一个很普通的无益亦无害的小角色,她既没有什么特殊必要去大富大贵,也没有什么命中注定的缘由去无端横死。她只是想安安生生、平平凡凡、简简单单的过好手里的那一小把日子,活在牛魔王大叔的呵护与庇佑里,活在自己小鸟依人的少女绮梦里!

然而,凡事总有意外。

牛魔王这个野心勃勃的危险弄权者注定是要玩火自焚的,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呢?所以玉面狐狸失败的结局是注定了的!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从本质上界定,无非是说男人成功最难,而女人遇到一个真正能对自己掏心掏肺的好男人最难。

所以说,人生漫漫,错过还是遇见,有时还真的不像我们最初侥幸预想得那么简单!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力或无暇从全局层面高屋建瓴、综合判断,而只能八九不离十的参照我们形而上学的有限经验,听从那些源于我们灵魂深处的召唤,至于这些虚无缥缈的第六感,到底会让我们看到或摸到唐僧身上披的锦襕袈裟,还是让我们心惊肉跳的敬畏或领教沙僧那追魂索命的辣手摧花,那就不好说啦……


八戒爱咧咧


个人感觉,无辜者,莫过于那几个强盗。

因为想要抢劫唐僧师徒,孙悟空不由分说,手挥金箍棒将他们逐一打死。孙悟空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更让人无奈的是,因为这件事,唐僧对他大加斥责,但孙悟空却像是没事人似的,仅仅敷衍两句了事。或许,在孙悟空这样的大神眼里,人类渺小如蝼蚁,捻死了就算了,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

这些人死的,没有丝毫价值。

这些人,并不是都罪有应得

另外,他们虽然落草为寇了,但万恶有源、罪分大小,应受的惩罚也理应不同。穷凶极恶、杀人害命的,死有余辜。但那些被逼无奈、受裹挟而来、手上没有人命的,只能说行差踏错,罪不至死。



再者,这些人,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人,或许上有老下有小。他们的死亡,给那些没有生存能力的家人带来的,也会是毁灭性的打击。

如今,仅仅因为孙悟空的一念之恶,让这些人命丧黄泉。个人感觉,很不公平,也很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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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一路降妖伏魔。

死在孙悟空金箍棒下的妖怪,不计其数。

那么有没有哪个妖怪,孙悟空杀掉之后而后悔的呢?


纵观整部《西游记》,小编还真找到了一个。

《西游记第70回》取经团队经过朱紫国:

国王的老婆金圣宫,被金毛犼拐走了当了压寨夫人。

孙悟空受国王所托,来金毛犼的麒麟山打探军情。

刚到麒麟山,孙悟空就发现了一个小妖精:

担着黄旗,背着文书,敲着锣儿,急走如飞而来。

于是孙悟空变成了一只虫子,附在了小妖精的文书上。

这个小妖精还自言自语道:

“我家大王忒也心毒,三年前到朱紫国强夺了金圣皇后,一向无缘,未得沾身,只苦了要来的宫女顶缸。两个来弄杀了,四个来也弄杀了。前年要了,去年又要;今年又要;今年还要,却撞个对头来了。那个要宫女的先锋被个什么孙行者打败了,不发宫女。我大王因此发怒,要与他国争持,教我去下什么战书。这一去,那国王不战则可,战必不利。我大王使烟火飞沙,那国王君臣百姓等,莫想一个得活。那时我等占了他的城池,大王称帝,我等称臣,虽然也有个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难容也!”

大王金毛犼要向朱紫国开战,他背的文书就是战书。

一旦开战,朱紫国的人肯定一个都活不了。

小妖精认为,大王金毛犼此举是:天理难容

这一番话更是打动了孙悟空:

“妖精也有存心好的,似他后边这两句话说天理难容,却不是个好的?”

孙悟空认为小妖精是:存好心的、好的

于是孙悟空又变做一个道童,再次向小妖精打探消息。

话刚说完,孙悟空回头就给了小妖精一棒,原文写到:

行者拱手抽身就走,那妖依旧敲锣前行。

行者就行起凶来,掣出棒,复转身,望小妖脑后一下,可怜就打得头烂血流浆迸出,皮开颈折命倾之!

收了棍子,却又自悔道:“急了些儿!不曾问他叫做什么名字,罢了!”

那么这个小妖精叫什么呢?——有来有去

金毛犼恶贯满盈,最后也只是被观音菩萨带走。

但善良的有来有去,最后却有去无回。

孙悟空打后悔打杀的妖怪,有来有去是第一个,但却不是最后一个。

那么您觉得,有来有去该不该死呢?


说书小宝


最无辜的应该是几个树精了,它们都有几千年的修行,唐僧不是他们掠来的,而是自己迷了路走到这里的。他们对唐僧很客气,邀请他一起喝茶谈天。也是一起谈经论道,就是有不同意见也只是争论一下,没有强迫谁接受。他们不想吃他,更不会害他,只是想通过和他聊天提高自己的道行。杏仙也就是跳舞唱歌,歌曲内容有些挑逗,并没有表示什么。孙悟空师兄弟来了不问青红皂白一顿乱打都死了,还煞有介事地解释虽然它们现在不会害人,如果不除掉它们将来一旦成了气候就会害人。这是什么逻辑,将妖怪消灭在萌芽状态。相比而言,什么老鼠精玉兔精罪过比它们大多了,都没有打死。说到底,还是人家有后台,这些都是自我修炼的小怪。

还有三个犀牛精也很冤枉,人家修炼需要香油,没有偷没有抢,靠当地百姓做事保佑其风调雨顺,条件是要当地百姓每年供奉香油。就当地百姓的反应来看,这桩买卖做得值,所以也乐得去供养它们。唯一的错误是不该冒充佛爷,算是有一点骗的意味。但它们只是说是佛爷没说什么佛,并且是替佛做好事,没有听说做过什么坏事。但是也被孙悟空师兄弟打死了。这次通天河里的金鱼精罪过要小的多,金鱼精可是要小孩吃的。但是因为有观音的庇护,就没有死。

还有那个偷他们三个兵器的狮子精,当然他有错!偷窃罪。但是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恶行,要举办钉耙会还要小妖去百姓那里购买。偷窃有罪,但罪不至死。但是却被孙悟空他们打死了,还包括无数的小妖。这比偷袈裟的黑熊精轻多了,但是黑熊有观音罩着,也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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