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極端缺水到以水養水 ?看新加坡城市水務管理經驗

新加坡位於馬來半島最南端,水資源總量6億噸,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僅為211噸,是世界上極度缺水的國家之一,480多萬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用水主要依靠雨水收集和從鄰國馬來西亞進口。因此,獲取水源不僅關係到國家生存,同時也是涉及政治、經濟、技術等方面的重要課題。通過長期不懈努力,新加坡成為了世界上最優秀的水務管理國家之一。

統籌規劃 統一管理

新加坡水資源由新加坡公用事業局進行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包括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供水、排水、汙水處理、汙染防治,以及雨水排水的管理等一切涉水事務。公用事業局成立於1963年,屬於國家級水務管理機構,其上級部門是新加坡國家貿易和工業發展部。2006年6月,新加坡政府還成立了新加坡環境與水業發展局來對水資源進行重點開發和保護。

具體而言,新加坡水資源開發和利用由新加坡公用事業局下的具有一定政府職能的國有企業——水務署來具體負責,主要包括全國水政策的制定,水項目的規劃,原水、供水、用水和排水的管理。水務署下設四個部門,分別為計劃開發部、飲用水生產部、輸配水部和後勤管理部。這四個部門間層級簡單、職責明確,分別承擔著對涉水事務進行專項管理的職責,且憑藉其強大的經濟實力較好地完成了國內水務基礎設施建設,並保證了國民經濟對水的需求。由於水務署是企業性質的,因此它可通過穩定合理的收益來保障自身的正常運行,國家不必對其提供財政支持。此外,新加坡在進行水價調整時,程序非常嚴格,必須首先由水務署向貿易和工業發展部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之後,再經專家會商認定才能予以實行。

合理開發 充分利用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視對水資源進行全方位管理。為防止地面沉降,新加坡政府嚴禁對地下水進行開採,主要通過雨水收集、海水淡化以及循環再生水等途徑來提供水源。為了儘可能多地收集雨水,在很多地方都設有雨水收集池。為減少面源汙染對收集雨水的影響,通常在暴雨開始半個小時後,打開集雨池水閘收集雨水,經沉澱後送至附近的水庫內。新加坡陸續蓋建15座集水區,佔到了國土面積的50%以上,蓄存後的雨水經過淨化成為新加坡公民用水的主要來源。如今,新加坡超過4/5的降雨變成了飲用水水源。此外,新加坡政府還大規模修建了新生水廠和海水淡化廠。新加坡的每個角落都連接到一個單一的汙水處理系統,只要居民沖廁所或打開水龍頭,形成的汙水就會被收集起來,經過處理之後會被再利用,這種被再利用的汙水被稱為“新水”。目前,“新水”主要用於製造業或者其他行業。

新加坡的雨水收集與利用技術、海水淡化技術以及循環再生水技術都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既擴展了本國可獲得的水資源量,又使新加坡成為國際業界公認的以科技創新解決水資源困境的成功實踐者,同時也給新加坡帶來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嚴格監管 法律保障

嚴格的社會監管和完備的法律法規是保證城市水務有序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新加坡政府規定,新的用水戶必須向水務署提出用水申請,審查批准後方可取水。

在法律法規方面,新加坡從地方到中央都有一套非常全面的水資源管理法律體系,從水資源管理到水汙染防治,從水龍頭節水到馬桶節水,都有具體的規範,而且特別強調法律的嚴格實施。早在1976年,新加坡出臺的排汙規定中,就明確要求汙水在排入河流之前要進行必要的處理,且處理後排出的汙水必須達到可以接受的水質標準。對工業廢水中特殊物質的含量、金屬的含量等也都進行了規定,對於超標的情況,新加坡公用事業局還專門制定了詳細的稅收細則。正是因為有了這樣嚴格的監管機制、體制和法律法規作為保障,新加坡社會各界都將城市水務健康有序發展作為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積極主動參與水務活動,並對水務管理機構、水務企業、水務工程項目進行監管監督。通過嚴格的社會監管,形成良性的社會監督,使社會監管常態化、普遍化,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權限內充分發揮自身作用,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為新加坡城市水務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如何從極端缺水到以水養水 ?看新加坡城市水務管理經驗

新加坡地標——魚尾獅噴水雕塑

以水養水 需求管理

新加坡政府立足於水資源實際,科學合理地進行中長期規劃,堅持開源與節流並舉,並提出開發四大“國家水喉”計劃,即天然降水、進口水、新生水和淡化海水。同時,大力倡導全民節約水、保護水,把節水作為人人都應該遵守的社會公德,將水龍頭等用水器具全部更換成節水型,在全國範圍內樹立“誰用水、誰付費,誰排放、誰出錢,誰汙染、誰治理”的理念。水務署通過合理的水價維持自身的良性運行,每立方米水的綜合費用在1新元(約人民幣5元)左右,達到了以水養水,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對來之不易的水資源,新加坡公用事業局利用水資源稅收政策進行水需求管理,對居民的用水需求用經濟槓桿來調控。新加坡用水戶除了交納水費以外,還要交納汙水處理費和清潔費等。這些費用收取的標準根據用戶對水需求的不同而不同。同時,為增強節水意識並取得實際效果,政府根據不同的用水量徵收水保費。月用水量少的用戶無需繳納水保費,月用水量越多的用戶需要繳納更多的水保費。水資源稅的徵收,促使居民用水量穩步下降。

來源:《中國水利報》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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