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理論裡面的“成本”,不是你想的那樣

CMA理論裡面的“成本”,不是你想的那樣

傳統成本法主要是事後對成本的一種記錄,而管理會計注重如何降低成本,如何提高管理效率。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我們的產量越來越大,我們的變動成本所佔比重越來越小,固定成本所佔比重反而越來越大,再這樣一種情況下,我們如何準確的核算固定成本成為了一個重要的事情,為了彌補傳統的成本方法在這一塊的不足,作業成本法就應運而生。

我們先搞明白兩個概念

成本附著的對象

一個公司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如果公司生產的是產品,比如生產汽車,那我們歸集的是汽車的成本,如果公司提供的是服務,比如說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那歸集的是提供審計服務的成本,審計服務是歸集的成本對象,後續發生成本所附著的標的。我們想知道的是成本歸集到產品上是多少。這就是所謂的成本附著的對象。

成本附著的對象也就是成本歸集的標的。

成本附著的對象其實聯繫著成本動因,成本動因是什麼呢?

成本動因

成本動因是考慮怎麼將成本分配於成本對象

成本動因的關鍵在於總成本與成本動因耗用量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我們考慮的是某個產品的成本是多少錢,這個時候我們歸集的是產品的成本,這個產品是成本對象。比如說事務所的審計服務是成本對象,派駐到這個項目上的人財物都是這個審計服務項目的成本,審計服務最主要的是人力成本,比如派了多少個人,用了多少時間,這些人的工資是多少,把這些核算清楚,這個項目的成本就出來了。

成本動因就是隻關注那些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的成本歸集。

我們來做一道關於成本動因的習題

成本動因被定義為

a 無法避免的固定成本

b 開發新產品過程中的重要因素

C 業務所必需,但是又無法直接追溯到某個特定成本對象的間接成本

d 會導致總成本增加的特定原因

答案是 d

CMA理論裡面的“成本”,不是你想的那樣


作業成本法

將成本基於活動而分配,而非物理貨品。也就是按照作業成本動因分配到產品中去。

間接成本分攤到各項作業的時候,我們使用的是資源成本動因來分攤。

這裡的資源指的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資源成本動因是指資源被各種作業消耗的方式和原因,是資源成本分配到作業中心的標準

作業成本動因是指各項作業都有其對應的成本動因,根據作業成本動因消耗的數量,將作業成本分配到成本對象。

傳統成本法

在我們的生產過程中發生了一些費用,這些費用我們可能無法直接歸集到某一個產品中去,比如某一條生產線生產ABC三種產品,那這一條生產線的維修成本如何在這三種產品之間分攤呢?

按照傳統的分配方法一般會按照產品的數量、產品的價值或生產產品的工時等的加權比重來進行分攤。

隨著我們管理的精細化發展,我們發現這樣的分配方法不一定科學,我們要去找產品成本的真正動因。比如按產品的數量、價值或者工時都會產生一個問題。還延續剛才的例子,假如生產線上的AB產品生產磨合都非常好,供應鏈、工人操作維護成本很低;C產品是新產品,磨合成本很高,包括生產他的工人不熟悉流程,物料質量也有問題,生產C產品的時候維護成本很高。這就是說要在歸集產品的時候要找到是什麼原因導致這種成本的發生,然後把這種成本根據原因來分配,這樣一個邏輯就是我們所說的作業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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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成本法和傳統成本法的比較

相同點:對於直接成本的處理和計算方法是一致的

直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

不同點:對於間接成本的分配方法不同。比如對於水電費、租金、設備折舊的分攤方法

  • 成本動因不同:傳統成本法屬於數量基礎動因(工時或者數量),作業成本法屬於作業基礎動因或數量基礎東西
  • 間接成本的分配不同:傳統成本法先分配到部門再分配到產品,作業成本法先分配到作業,再分配到產品。
  • 重心不同:傳統成本法的重心在於由部門經理負責其部門內的各項成本和流程改進,作業成本法的重心在解決部門間的成本計算和流程問題上

傳統成本法按部門歸集成本,然後再由部門分攤給產品,這是傳統成本方法遵循的一個邏輯。在這裡不同的部門成本動因不一樣,如果這個部門是勞動密集型的,以人員操作為主,那他的成本動因可能就是人工工時,如果另外一個部門是極其密集型部門,很顯然他就要按機器工時來分攤成本,所以不同的部門有它對應的成本動因,根據不同的成本動因我們把成本分配到不同的產品中。有多少個成本動因我們就有多少次成本的分配。

在作業成本法下的一個主要的區別不是按部門來歸結成本,他是按照作業中心來歸集,就是說同類的作業放在一箇中心,比如說材料驗收、材料搬運、機器調整這些不同的作業放在不同的成本池中,按照不同的作業類別歸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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