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法院“互聯網+”模式破解執行難題

近日,米脂法院執行幹警利用新型科技手段,通過“互聯網+”的模式開展執行工作,讓老賴生活在“天網”的監控下,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如期實現。

2014年11月7日,被執行人王某與申請執行人榆林市某汽貿公司簽訂《分期付款購車合同》,合同約定王某在榆林市某汽貿公司購買牽引及半掛整車一輛,分24期還清購車款,但王某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償還義務,榆林市某汽貿公司遂訴至米脂縣法院。該院判決王某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償還購車款,但王某並未按本院生效判決書履行義務。

應申請執行人榆林市某汽貿公司的申請,該院於2018年10月8日立案執行。執行過程中,該院向被執行人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並傳喚其到庭,要求其按生效判決書履行義務,但王某態度強硬,並且挑釁執行幹警,藐視法院,拒絕配合幹警開展執行工作,最後索性不接該院工作人員電話。王某這一行為給執行工作帶來挑戰。

通過多方渠道仍無法找到被執行人王某,隨後該院辦案法官轉變執行思路,結合被執行人所從事工作的特殊性,對王某採取跟蹤定位。執行幹警根據定位多次到達目的地,王某均不在現場。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憑王某再狡猾,也終究逃不出法律這張網。今年2月14日,定位系統顯示被執行人王某在其家中,該院立即組織開展執行行動,火速趕往王某家中。被執行人王某看到法院執行幹警到達後,仍然沒有認識到自己逃避執行的錯誤行為的嚴重性。執行幹警迅速將王某控制,強制帶到法院,並對王某拒不履行判決書的行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拘留期間,被執行人王某終於認識到自己逃避執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這一行為的錯誤,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履行還款義務,當即向申請執行人榆林市某汽貿公司兌現2萬元。至此,本案終於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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