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教育部
《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和
師德建設的有關要求
離石區教科局對近期違反師德師風
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01
城內小學教師吳某某存在違規有償補課及體罰學生的問題。
2019年4月22日離石區教科局局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某某如下處分:1.行政記過處分。2.扣除2019年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3.三年內取消評模、評優、評聘職稱資格。4.同意學校免去吳某某教科室副主任職務。5.責令吳某某全額退還所收補課費。6.如再有違背師德師風行為,一經查實,從重處理,直至開除公職。
02
城內小學教師任某某存在違規補課的問題。
2019年4月22日離石區教科局局務會議研究,給予任某某如下處分:1、行政警告處分。2.如再有違背師德師風行為,一經查實,從重處理,直至開除公職。
03
永寧小學臨時代課教師教師馮某某、吳某某違規輔導晚間作業的問題。
2019年4月13日永寧小學校務會研究,決定給予馮某某、吳某某:1、解聘。2、扣除開學至今工資總額的一半(375元)。3、三年內不能參加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聘任錄用,三年內不能參加離石區教育系統任何教師錄用考試。
04
長治路小學臨時代課教師曹某某亂調座位的問題。
2019年3月28日經長治路小學校務會研究,決定給予曹某某如下處分:1、解聘。2、三年內不能參加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聘任錄用,三年內不能參加離石區教育系統任何教師錄用考試。
05
城東小學臨時代課教師李某亂補課、亂訂資料的問題。
2019年4月19日經城東小學校務會研究,決定給予李某如下處分:1、解聘。2、三年內不能參加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聘任錄用,三年內不能參加離石區教育系統任何教師錄用考試。
06
呈祥路小學臨時代課教師劉某某、陳某某亂補課的問題。
2019年3月28日經呈祥路小學校務會研究,決定給予劉某某、陳某某:1、解聘。2、三年內不能參加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聘任錄用,三年內不能參加離石區教育系統任何教師錄用考試。
上述教師違規補課、亂調座位
體罰學生、亂訂資料等問題嚴重
背離了人民教師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的宗旨
離石區教科局要求
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要
汲取教訓、認真對照檢查
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切實強化師德師風建設
對違反師德師風問題堅持“零容忍”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形成持續不斷的震懾效應
2018年4月23日
山西省教育廳傳來消息
我省將開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行動
山西省教育廳、省民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聯合下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
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要求
全省各地對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登記證書(包括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簡稱“有證有照”)的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條件不達《山西省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設置暫行規定》要求,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要立即停辦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未按批准的業務範圍開展學科培訓、擅自變更許可證登記項目、擅自設立教學點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責令限期整改。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登記證書(“無證無照”),或取得登記證書,但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無證有照”)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責令停止辦學。
對領取了辦學許可證,但未取得登記證書(“有證無照”)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責令其限期整改並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登記證書。
對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要堅決查處,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對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要堅決查處,並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
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為山西教育部門的嚴厲態度
堅決執行點
同時
山西熱點也希望大家
不要因為個別老師而去抨擊整個教師群體
讓我們為孩子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而一起努力奮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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