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用錢換命有意義嗎?

被馬老師的#996工作制#刷屏了幾天,所謂的996工作制,就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每週工作六天。對比一下我們現在國家勞動法規定的是每天工作八小時,五天工作制,每週的工作總時間不得超過時間44小時。那如果按996工作制的工作時長計算,每天工作12個小時,每週工作六天,那每週的工作時間就是72小時了。

#996工作制#,用錢換命有意義嗎?

雖然沒成文但已經實行好久了

其實996工作制在很多行業都已經是不成文的慣例了,還記得我在廣告公司做客戶總監的時侯,我也是每天早上九點上班,公司規定了上班時間,雖然說下班時間是下午六點,但每天下午六點幾乎是沒有看到有人下班的。恰恰相反,同事們都在紛紛活動一下身體,然後互相詢問晚上要吃什麼,要不要一起訂餐?

那時候我幾乎沒試過晚上九點前離開公司的,因為工作實在完成不了,我們每一個項目組也就最多三個人,而且這三個人還是同時兼顧不止三個項目的,這樣下來平均每個人每週要加入至少三個項目組,每個星期至少去寫三個項目的提案,每週一至四就是拼命寫,週五或下週一就去甲方公司提案。如果有緊急大客,週末就是理所當然地要上班了,因為每個人的分工是按項目按客戶分的,並不是按工作時間和工作量去衡量的,所以分到你名下的工作,完不成你只能自己自覺加班了。

#996工作制#,用錢換命有意義嗎?

當然在廣告公司的收入普遍都會比甲方或者一些媒體都要高,按我自己的收入換算了一下,在廣告公司通常會是甲方工資的三倍,是媒體運營的兩倍左右吧,因為確實是用生命來換錢的,當時我沒捱過兩個月就撐不住了。

同樣的,我認識不少做設計、編程類的朋友,也有類似的苦惱,用不斷虛耗自己的生命、透支自己的身體來換取所謂的高收入。年青的時候還可以死撐一下,稍為年紀大點就覺得身體越來越多問題了。之前我們不是也經常看到:“加班到凌晨,某企業工程師突然爆斃”之類的新聞嗎?

#996工作制#,用錢換命有意義嗎?

合理安排生活,適當增值自己比每天只埋在工作裡效率高?

相信很多坐辦公室每天做重複工作的朋友都有這樣的經歷,領導天天喊你寫項目計劃和方案,改來改去他還是不滿意,每天叫你做重複的事你不但覺得很煩,還越來越沒勁。其實人的腦容量和認知容量都有固定的限制的,如果每天你都是在做同樣機械的工作,既沒有人來指教你怎樣做才能提高效率,也沒有人告訴你問題出在哪,更沒有實質的新知識指導你工作的方向,那每天的重複上班不就是浪費時間嗎?還上那麼長的時間班幹嘛呢?

所以科學的工作方式不但要勞逸結合,還要在業餘時間多學習和思考增值自己的事情,當你的認知容量得到質的提升以後,做事情自然事半功倍了,既然工作效率提升了,那還工作那麼長的時間幹嘛呢?不是浪費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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