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一线导读: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已试运行整4个月,拟于今年6月底完成试运行阶段。有别于传统调查方法,大数据系统具有全样本、全网络的特点,其大数据统计及数据安全机制确保了调查数据的客观真实,有效防止人为操纵和数据污染。

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来源丨广电独家(综合自广播与电视技术、慧聪广电网、中广互联等)

4月25日,第18届全国互联网与音视频广播发展研讨会暨第27届中国数字广播电视与网络发展年会(NWC2019)在浙江嘉兴举办。

会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副院长谢锦辉作了《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大数据点亮智慧服务创新发展》的主题报告,并介绍了总局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的建设、运行情况,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去年12月26日,广电总局曾在北京召开发布会,正式宣布“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基本建成并开通试运行。从去年底试运行至今,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已试运行整4个月。

谢锦辉透露,经过技术研发、实验验证、成果转化三个阶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目前已经汇聚了8000万有线电视和IPTV用户收视数据,为主管单位提供了多类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报告。

谢锦辉提到,党中央高度重视收视调查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权威的有说服力的新型收视调查体系,促进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采用的大数据调查方法有别于传统调查方法,具有全样本、全网络的特点,其大数据统计及数据安全机制确保了调查数据的客观真实,有效防止人为操纵和数据污染,为收视综合评价提供了客观、科学、权威的有效数据。系统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运用先进技术,系统自主可控,数据真实安全。

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在系统刚刚面世时,超大规模,多源异构——是广电总局对收视数据的最新定位。

事实上,相比以记录仪、抽样调查为主要手段的收视率,通过建立与网络传输机构之间的安全通道,并汇聚大样本用户收视行为数据的“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正是新定位下的新产物。

在经过清洗、转换、分析与挖掘后,开机用户数、观看用户数、收视率、市场占有率等30项数据将输出,共同组成这一大数据系统的核心指标。

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试运行阶段持续6个月,将于今年6月底结束试运行,期间将不断优化完善各类收视分析报告。

关于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谢锦辉透露,国家广电总局正从四个方面推动系统的持续完善优化:

广电“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拟6月完成试运行

一、扩大样本规模,丰富收视数据来源,实现全国收视数据汇聚;丰富收视渠道,全面覆盖有线电视、卫星直播、IPTV、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传输渠道。

二、推动将收视大数据调查统计纳入政府部门统计范畴,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规范标准体系、项目设置、组织实施、数据发布使用与管理等。

三、研究形成更加丰富的收视指标和模型算法,完成跨网络、跨媒体的异构收视数据源的融合分析评价方法。

四、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动态预测节目传播台式,为实施节目导向管理、追踪节目传播效果、优化节目供给提供支撑。

谢锦辉表示,将继续推动智慧广电建设,建立与现代广播电视传播特点相适应的新型收视调查技术体系,及时、全面、真实掌握广播电视节目收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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