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看守所,臨時羈押犯人場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看守所主要是用於羈押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特點就是時間較短(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主管部門為公安機關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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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公安局拘留人犯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令其在拘留證上面簽字或蓋章。拘留後,除有礙偵査工作和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他的所在單位。對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拘留所

拘留所羈押對象主要是行政拘留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群,羈押期限一般是十五日,最長二十日。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監獄是執行刑罰的主要執法機構。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監獄是國家司法場所,監獄和上述兩家最大的不一樣是在於其主管部門是司法部下轄的監獄管理局管理。

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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