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內的超標電動車劃入機動車管理範疇,發生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電動車新國標的出臺與實施,全國各地針對電動車的管理總算是有法可依,也不用顧忌怨聲載道的百姓呼聲,可以名正言順的高質量、高效率全方位打擊超標電動車了。

過渡期內的超標電動車劃入機動車管理範疇,發生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首當其衝就是一些大城市,人口眾多、交通擁堵、經濟繁榮的地區整治更為嚴厲。其中有這麼一個省,電動車消費大省——河南。近日明確表示:非國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處理。意味著車主一旦出事,不但承受與機動車同等的責任,其生產廠家與銷售商家也將要受到追責。

過渡期內的超標電動車劃入機動車管理範疇,發生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新華社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稱,今後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電動車,按機動車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為消除電動車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河南省公安交管部門將不間斷地開展集中整治電動車交通違法行動,依法嚴查嚴處電動車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全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過渡期內的超標電動車劃入機動車管理範疇,發生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將超標電動車直接劃歸為機動車範疇,這種情況在全國範圍內還比較少見。按照新國標政策的相關規定,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已經使用的超標電動車3年左右時間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超標電動車要通過上牌等措施加以管理,仍然屬於非機動車。過渡期之後,超標車將不再被允許使用。如今河南省直接將所有的超標電動車歸為機動車,這個做法似乎有些操之過急!

結束語:對於這種把過渡期內的超標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發生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處理。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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