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解读

近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正式印发,这一文件的出台,将对国有资本授权放权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相关改革无疑将加快推进,改革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文件明确了授权放权方式、范围、保障机制和改革目标,对未来进一步深化做好授权放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总体上看,这一文件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明确指向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改革;虽然也对对未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提出了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出资人代表机构主要对集团公司层面实施监管或依据股权关系参与公司治理,不干预集团公司以下各级企业生产经营具体事项的要求,但对其授权放权内容的规定明显更显得原则化。

预计后续随着改革的逐步落实,将会在功能分类基础上,加快推出国资监管权力清单,明确国资委的监管边界,让每个国有企业都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获得与自主经营相匹配的权限。不过从改革的具体安排看,授权放权改革应该是渐进性的,而且会有一个探索与调整的过程,最终实现充分授权会是一个逐步探索、逐步扩围的过程,不会一次性、突然性将所有涉及到完整法人财产权和充分自主经营权的所有权力都授予给国有企业。在当前阶段,文件提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的范围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多个方面。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国有企业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企业成为“四自”市场主体。而国资委则真正回归监管本职定位,以做好国有资本监管工作为根本目标和中心任务,不再插手国有企业的具体运营事务,真正实现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当然,为了稳妥完成授权放权改革,文件还明确了“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这一保障机制,旨在通过引导国有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确保改革授予企业的权力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既能帮助企业提高发展活力,也不至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任何改革,都不应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

此外,改革方案还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发展方向,指明了改革的目的。可以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央企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完成搭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级架构。方案指出,通过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最终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变,包括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程度,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完成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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