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3·29”联建小区天然气爆炸事件财产损害救助方案公布

今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召集新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设计院、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联建小区居民召开会议,公布了“3·29”联建小区居民楼爆炸事件财产损害救助方案。

呼市“3·29”联建小区天然气爆炸事件财产损害救助方案公布

方案公布的救助对象为因本次事件致联建小区10号楼四、五、六单元所居楼房毁损的产权人,因本次事件致车辆,家俱、家用电器等财产毁损者。

具体救助办法为:

01

10号楼四、五、六单元整体拆除,按现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重新建设(毛坯房),建设期拟为六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建设期顺延。

02

10号楼四、五、六单元每户以房屋实有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按每月20元/平方米标准发放过渡费,过渡期暂定为六个月,如不能在六个月内交付使用,将继续按每月20元/平方米标准据实结算过渡费。搬家费向每户一次性发放1000元。

03

10号楼四、五、六单元每户业主,要将没有损坏的家具、电器等全部搬离,损坏的家具、电器等将按使用年限折旧评估,按评估机构评估定损价,一次性支付救助款。车辆损失按评估机构评估定损价,开具修车发票,凭发票一次性支付救助款。

04

10号楼四、五、六单元房屋装修救助费按评估公司评估认定价,进行一次性救助,每平方米救助300元到500元。

05

对10号楼一、二、三单元的地下管网、楼顶防水、楼体,9号楼楼体、思佳公寓楼体、联建小区水房、受损车库进行维修及整体粉刷;对10号楼一、二、三单元防盗门进行更换。

3月29日13时50分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联建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件,致1人死亡两人受伤。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该事件为联建小区10号楼6单元5楼西户居民家中天然气使用不当,致天然气泄漏遇点火源发生爆炸而造成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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