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人民的名義》尺度還大,這是今年最值得看的國產劇

近年來尺度最大的國產劇,非《人民的名義》莫屬。敢直面官場貪墨,還能正常播出,這得歸功於出品方,最高檢影視中心。

現在,最高檢影視中心再次給力,出品了另一部尺度更大的作品

《因法之名》

直面冤假錯案,這種題材也能播放,表明我們正越來越走向開放。

演員陣容,也讓人放心,老戲骨李幼斌+張豐毅,穩了。

比《人民的名義》尺度還大,這是今年最值得看的國產劇

鄒雄是檢察院的檢察官,一宗多年前的案件申訴擺在他面前。他反覆研究卷宗,越研究,越覺得案子疑點眾多。但是妻子卻強烈反對他參與這樁案子。

原因很簡單:這案子碰不得!

為什麼呢?


時間來到17年前。

曾經歌舞團臺柱子柳莎莎在家中被殺害了,並且死前遭受過明顯的侵犯。

一時間謠言四起,有些謠言甚至涉及到了市領導。

於是領導親自下達命令,要求公安局局長葛大傑10天內破案。

那麼誰的嫌疑最大呢?

死者的丈夫許志逸。

原因有這麼幾個:

第一,許志逸與死者的關係並不好,許志逸一直有出軌行為,柳莎莎也有過婚外戀。據柳莎莎的母親介紹,兩個人經常發生爭吵,許志逸甚至曾經威脅說:「如果再和外面的男人亂搞,就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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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死者遇害時間內,他沒有不在場證明。許志逸自稱當晚一個人在辦公室裡寫作。但是警察發現他出過一躺門。

面對警察的追問,他才坦白,去找了自己相好的。

但是“相好”卻否認晚上見過許志逸。

口供造假,動機明顯,不在場證明不成立,許志逸的嫌疑是洗不掉了。

第三,門鎖完全沒有被破壞,兇手是和平進入,而且案發現場提取到的指紋,也幾乎全部都是來自死者一家三口,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確鑿的證據,只有一個,那就是柳莎莎死前遭受過侵害,在她的身體裡留有兇手的精液。只要送去 DNA 鑑定,就會鐵證如山。

但是當時的技術條件有限,DNA的鑑定需要送到外地進行,一來一回至少需要一個月,而破案只有十天的時間。

既有殺人動機,口供又造假。那沒什麼好說的,先把人抓了再說。

許志逸不願意束手待斃,他得知對自己不利後,決定逃跑。

追捕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件事故,副隊長仇慕溺水犧牲了。

仇慕是公安局長葛大傑的老戰友,有過命的交情,感情極為深厚。他的犧牲直接刺激了葛大傑,本來還是懷疑許志逸是殺人兇人,現在變成了「無論如何都要讓許志逸認罪,否則仇慕就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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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眠不休地審訊許志逸,不許他睡覺,打盹兒也不準,大燈直照眼睛,心理和精神上不斷地施壓,無所不用其極。

文弱的書生許志逸終於忍受不了,“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儘管這些口供和實際有不少偏差,甚至可以說是跟事實相反,但是為了安撫民眾,警局還是急忙向外宣佈抓到了兇手,案件成功告破。

十幾天後,之前唯一能夠成為「鐵證」的DNA檢測報告回來了。柳莎莎體內的體液,並非許志逸留下的。

而且在現場也發現了兩枚外來者的指紋,這都表明了,許志逸是冤枉的。

然而人抓了,結果也向大眾公佈了,覆水難收了。

警方集體開啟自欺欺人模式,編造了一系列能夠說服自己的“證據”讓他繼續成為“殺人兇手”。

許志逸就這麼被判了死刑,緩期執行。

比《人民的名義》尺度還大,這是今年最值得看的國產劇

現在這案子又重新擺到了鄒雄的面前,憑這些疑點,他可以啟動重新調查。但是為了一個不熟悉的陌生人,去推翻當年領導欽點的案子,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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