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关于敦促陇川县“以韩永亿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及征集该团伙犯罪线索的通告

【警方通告】关于敦促陇川县“以韩永亿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及征集该团伙犯罪线索的通告

警方通告

2019年4月25日,陇川县公安局经过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成功侦破以韩永亿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该违法犯罪团伙在陇川县乡镇聚众闹事、称霸一方,为谋取不法利益,涉嫌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现该团伙成员韩永亿等3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团伙成员冯二林等2名嫌疑人至今在逃。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该违法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陇川县公安局现敦促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加过以韩永亿为首的犯罪团伙,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到陇川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凡是参与、协助以韩永亿为首的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或者是帮助该团伙谋利、接受过该犯罪团伙好处等相关利益的人员,自通告之日起主动到陇川县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三、曾受到该违法犯罪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以及对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知情人,请消除顾虑,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证据。

四、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送至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罪行的,可视为投案自首。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得包庇、纵容、窝藏相关团伙成员,不得为其提供隐匿场所、财物,不得帮助其逃匿,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对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线索协助案件侦办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以此通告

2019年4月28日

举报方式

来访、来信地址:陇川县公安局,邮编:678700

举报电话:

陇川公安局:0692-7172110 、110

余警官:13578255898

罗警官:13388823400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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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基本情况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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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亿,男,汉族,39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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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兴,男,汉族,43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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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恩松,男,汉族,49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曼软村委会尖坡一组

在逃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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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二林,男,汉族,34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六组

【警方通告】关于敦促陇川县“以韩永亿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及征集该团伙犯罪线索的通告

明立忠,男,汉族,31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委会允喊六组

举报方式

陇川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7102110;举报信箱:德宏州陇川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678700。具体联系人员杨警官:13759233363;罗警官:13759234075。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警民携手,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与安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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