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院收到首份扫黑除恶司法建议书复函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近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恶案件时,发现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安福县司法局送达司法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将其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也是安福县法院收到的首份扫黑除恶司法建议书复函。

安福县司法局收到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后,该局领导十分重视,针对提出的司法建议,进行了研究,并迅速给予复函。

据了解,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来扩展审判效果,对于办案时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形式向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可以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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