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禁止城区主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成果,强化城市管理,营造卫生整洁、道路通畅、秩序井然的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9年5月5日起全面禁止城区主干道两侧占道经营或乱设摊点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燕江东路、燕江中路、燕江南路、含笑大道、解放路、五四路、江滨路等城区主干道擅自占用道路、广场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堆放、晾晒物品。敬请广大商户,各流动摊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我大队将集中力量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二、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经营秩序工作,自觉按规范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和生活环境。
三、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永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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