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 海外基建項目融資模式分析

“一帶一路” 海外基建項目融資模式分析

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推進,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步伐加速,海外佈局更加廣泛,項目類型更加全面。而伴隨著中企海外佈局節奏的加快,相關投融資的一些挑戰也開始浮上水面。本文作者負責過多項跨境投資併購項目,結合其近幾年“一帶一路”投資項目實操諮詢經驗,與讀者分享常見的融資模式及其各自的利弊

談到融資,首先分為債務性融資權益性融資, 而債務融資又分為間接直接融資。

債務性融資分析——間接融資

1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基建項目間接融資的常見方式。銀行貸款中,成本最優的當屬兩優貸款:優惠貸款(簡稱優貸)和優惠出口買方信貸(簡稱優買)。

優貸是中國政府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質的中長期低息貸款,用途需經兩國政府簽訂的框架協議確定。

優買是為配合國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動與重點地區和國家的經貿合作而提供的出口買方信貸優惠貸款。

兩優貸款優點是利息低、年限長;其缺點是貸款操作都在政府層面合作框架基礎下進行,審批不確定性高、侷限性大且流程長。

跟兩優貸款相比,出口信貸是更被廣泛應用的融資方式。作為中國政府支持產能輸出,增強中企國際競爭的有效融資手段,出口信貸通過利息貼補並提供信貸擔保的方法,提供利息較低的貸款,在推動中方產能輸出及境外投融資中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出口信貸有兩種: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就出口賣方信貸

而言,融資手續比較簡單,成本較低,但其相對風險較高,會增加中方的負債率和風險;相比賣方信貸,買方信貸被更廣泛應用,也能有效幫助中方實現快速回籠資金的目的。

目前,出口信貸在“一帶一路”投融資中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但其對於中方企業的影響跟以往相比已經在悄悄發生著變化。

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排頭兵工程總承包(EPC)類企業為例,在過去傳統單一的EPC角色下,中企不需要因為買方信貸而影響其授信、財務報表或資金週轉;而隨著PPP模式在“一帶一路”國家的推進,純粹的EPC項目資源越來越稀缺,海外基建項目往往要求EPC方作為股東投資,參與到項目公司(SPV)的投資及運營中來。

在這種情形下,中方企業往往會承擔投資人和EPC雙重的身份,需要完成從工程承包商向財務投資人的角色轉換。

在PPP模式下,SPV負責償還債務併產生現金流,而作為SPV的投資方,EPC企業也往往會為相應的企業擔保和承擔債務償還義務。

究其原因是因為海外基建項目的SPV公司往往成立時間短,沒有什麼可以抵押的資產,銀行借貸由於習慣、歷史或融資條件的原因,仍傾向於利用項目公司身後強大的集團企業的授信和背書,也就是傳統的公司貸款。

當然,對於項目公司而言,往往更希望做成項目貸款,雖然項目貸款會使得融資利率更高。

2 公司貸款

在公司貸款的模式下,一家公司可能運用自有資金滿足投資的部分資金需求,然後通過公司貸款融入剩餘所需的資金彌補缺口。

這類由公司背書的融資,依賴於公司整體的資產負債表及現金流狀況,而非項目自身的情況。從追索的角度,將會追索到公司層面,公司運營產生的現金流和所屬資產都實質上作為債務融資的擔保。

這類融資方式的優點是審批速度較快,適用於投資風險較高的項目。然而它的缺點也顯而易見

:將會增加公司的財務槓桿和資本負債比率。這種融資方式通常適用於具有很強的資產負債償還能力的公司。

此外,談到跨境投資的公司貸款,內保外貸也是大家經常會聽到的一個名詞。內保外貸實質上是公司貸款的一個變種。通常由境內銀行為境內企業在境外註冊的附屬或參股企業提供擔保,由境外銀行憑據收到的保函給境外投資企業發放相應的貸款。通過內保外貸,可以有效縮短業務流程,解決海外企業由於成立時間短或規模小而直接得到海外授信的困難。

3項目貸款

對於基建項目來說,項目融資方式往往是最有效的融資安排。項目融資通常借貸給SPV,並且對於SPV的股東,僅有有限的追索權利。

國際項目融資協會(IPFA)對“項目融資”的定義如下:“為長期的基礎建設工程、工業和公共服務項目提供的融資。該種融資基於無追索或有限追索的形式,通過項目產生的現金流償付項目的股權/債權融資。”

項目融資通常包含以下特點:

➣ 收入來源取決於合同的安排或者對終端用戶的收費,一般在建設完成後開始運營時,產生收入。

➣ 項目的可融資性至關重要——融資方會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詳盡的盡職調查工作,也會對項目風險的分擔機制以及相關條款是否給予SPV足夠的保護進行細緻的複核。

➣ 融資的定價與項目架構、項目合同、現金流的穩定性,以及對手方的資信狀況密切相關。

例如,項目收入的可預測性(是否鎖定收費的合同安排作為支撐);項目的現金流在滿足貸款本息的償付後,有多少安全冗餘;照付不議購買方是否具有足夠的資信能力和履約能力,是否有足夠擔保(包括政府機構擔保)支持照付不議購買方的合同責任,等等。

項目融資分為“無追索”或“有限追索”融資。通常情況下,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要:

➣ 項目有較強的長期商業可行性且現金流充沛;

➣ 項目購買方所在國的主權評級及主要項目參與人的資信能力較高;

➣ 項目有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和緩釋措施,有出口信貸結構的介入及足夠的保險覆蓋。

具備這些條件大大增強了融資機構給予無追索項目融資的可能性,但是否一定能夠給予無追索的項目融資,融資機構還需結合資金市場的情況、項目的特點,以及銀行與項目股東之間的關係等因素綜合考慮決定。

4國際開發金融機構融資

除了公司貸款和項目貸款,“一帶一路”投資項目中,國際開發金融機構融資也是另外一種常見的形式。

國際開發金融機構通常會看重所融資項目的社會貢獻,所投資的項目多為滿足社會發展需要的能源、住房或醫療項目, 它們可以為從商業貸款方獲取資金後仍有缺口的項目提供資金。

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以及近年來成立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都是這類金融機構,其中亞投行更側重於基建類項目及其投資可行性。

從國際多邊銀行獲取融資的優勢有:

➣ 融資成本低和期限長;

➣ 可以利用這些機構的多邊性質和政治平衡能力,來有效分散和釋緩投資標的國家的政治風險;

➣ 獲得國際多邊銀行融資背書的項目,也往往能更有效帶動國際銀團的參與。

5租賃融資

此外,融資租賃是另外一種基建項目常用的補充流動性的融資方式,它是指出租人在規定的期限將物品租賃給承租人,承租人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租賃費用。

融資租賃可以緩解承租人資金不足的壓力,而且往往可以免掉進口設備在簽約和入關時的繁多審核,既減少了資金壓力,有時也會降低融資的成本,可以作為一種補充流動性的融資方式。

6併購貸款

上述各種融資方式,其年限通常會匹配基建項目比較長的週期。而在海外投資公開競標存在緊張的時間表的情況下,併購貸款則往往是企業快速獲得收購資金的有效融資方式。

併購貸款通常由投資銀行提供,為撮合併購交易迅速達成而提供的貸款。這筆貸款往往在收購完成後,由收購企業後期公開發行的長期債券,或以併購完成後出售部分資產或業務所得資金進行償還。併購貸款通常額度有限,期限較短,並要求有足額的有效擔保。

債務性融資分析——直接融資

1企業債券

除了銀行借債,企業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上發行債券的形式,有效利用社會閒散資金,作為銀行貸款的補充,形成多樣化融資結構。

跟銀行貸款相比,企業發債審批要求更加嚴格,審批手續更復雜,額度上限有明確限制。其優點是

,雖然發行債券的程序和費用跟銀行貸款相比更高,可是經營管理上不會像貸款那樣受到銀行的制約,某些條件下證券的發行不需要抵押或擔保,也有較多的種類可以選擇。

從擔保角度,可以分為抵押債券,信用債券等;從期限角度,可以分為固定期限或永續債券;從利率角度,可以分為無息債券,固定或浮動利率債券等;從可轉換性,可以分為普通債或可轉債或可交換債券;而近年出現的綠色證券,又為清潔能源類項目提供了新的債券融資方式。

2可轉換債和可交換債券

可轉換債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可以按規定的價格或比例,由債權人

選擇轉為普通股或優先股的債券。

公司可以設計不同報酬率和轉換溢價的可轉換證券,以尋求最佳資本結構。

可轉換證券的優點是:由於其可轉換的性質,其作為債券的利率會比較低,從而降低公司的債務成本;主要缺點是存在股權稀釋的風險。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公司債券相似之處,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換股價格和換股比率、換股期等關鍵要素;

二者主要區別在於:第一,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後者是上市公司本身。第二,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前者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後者是發行人本身未來發行的新股。第三,前者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與普通的債券融資相比,可交換債券利息成本低,且可溢價減持。

3綠色債券

“一帶一路”投資中有

大量新能源及清潔項目機會,而近幾年出現在人們視野裡的綠色債券,可以為此類項目提供優質的融資,降低融資成本。

2015年,金風科技在境外成功發行了三億美元綠色債券,成為中資企業的首單綠色債券。

隨後,中國農業銀行作為首家中資金融機構也在倫敦證券交易所發行了綠色債券。綠色金融債券市場的蓬勃發展,也為“一帶一路”投資項目提供了新的融資思路和渠道。

4永續債

企業發債有豐富的產品類型可以選擇,應該根據自身融資的需求、用途、幣種、成本、期限,以及其他情況綜合考量選擇發行合理的產品。

債券的發行往往會對企業的財務報表產生影響,增加企業的負債率。單從財務並表的角度考慮,永續債不失為企業值得考慮的選擇。在滿足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永續債可以計入權益,從而不對企業的負債率產生影響。

5資產證券化(ABS)

是指以某些目標資產未來所產生的收益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具有固定收益率的債券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

具備可預見未來收益和持續現金流量的基礎設施項目可以考慮利用AB S融資方式在海外籌資。資產證券化通常需要多個資產打包,以實現風險分散,同時實現資產盤活。

權益性融資分析

權益融資所籌集的資本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但融資成本通常較高,會稀釋或轉移企業的控制權;同時,因為回報有較高風險,權益類投資者需要對投資項目進行充分的研究和盡調。

“一帶一路”投資項目常見的權益性融資包括引入產業基金,戰略投資人和定向增發等。

1產業基金

理論上講,當產業基金作為股權投資者介入到投資項目時,應該是與項目的其他投資者共擔風險、共享收益,也因此需要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對項目未來的風險和回報進行充分的調研和判斷。

而根據我們對“一帶一路”投資項目中產業基金目前參與情況的觀察,很多基金的投資還是要求有保底收益。保底條款的存在,使得投資名股實債,因而也會對需要並表的大股東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產生影響,降低企業未來的融資能力。另一方面,如果不加保底條款,很多基金又擔心資產可能流失。

如何解決基金對收益保障的需求與企業對負債率的考量之間的矛盾,是目前值得探討的問題,由於篇幅原因在此不便贅述。

可是基金從財務投資角度對項目進行深刻的商業判斷和財務稅務法律等方面的盡職調查,以及通過對項目投資條款中具體風險點的要求和把控,恐怕是未來解決這個矛盾的關鍵手段之一。也就是說,主觀能動把控住投資的風險點和投資決策流程,而不是依靠保底條款來降低投資風險,恐怕才是基金股權投資未來的方向之一。

2戰略融資

戰略合作伙伴的股權投資,與財務型融資不同,通常要參與到投資項目經營管理,並按持股比例享受經營收益。因而,

戰略協同效應和各方利益訴求的互補很重要。

以“一帶一路”常見的PPP公路項目為例,有的企業擅長工程建設,有的企業擅長維護運營;EPC強的企業負責公路建設,與擅長運營的企業聯手投資,既能獲取投資項目全週期最大的回報,也能達到最有效的資源配置,加速聯手多方企業的成長。

“一帶一路”投資項目常見的還有中方企業與標的國家的企業聯合投資,中方提供產能和技術,當地合資方提供土地、開發權或特許經營權,雙方作價入股並各自提供相應股比資本金,實現投資戰略協同效應的最大化。

3定向增發

此外,如果是上市公司,定向增發也是一種高效且低風險低費用的融資方式。定向增發經常是面對大股東或投資機構,除了能夠為上市公司帶來珍貴的資金,還經常幫助公司實現外資併購或引入戰略投資者。

拓展海外平臺和多元化融資將有效促進中企“一帶一路”深入廣泛的佈局隨著中國企業在海外佈局的逐步深入,

海外優質平臺的重要性益加凸顯。

這裡所提到的海外平臺,不是單從稅務籌劃的角度設立的平臺或控股公司,而是指中企通過收購海外具備優質資產和運營能力的企業,從而搭建起來的具備了海外造血和融資能力的平臺公司。

這種海外子公司可以藉助其自身的優質資產、運營及授信,助力中國企業更便捷地以合理的成本在海外市場實現融資,而通過海外的融資,又可以更好地支持中國企業的海外收購,全球佈局,持續增加資產規模,形成正向循環。

利用海外平臺的融資實現境外收購,資金來源更加多元化,並減少或加速了相關外匯審批的步驟,實現海外資金池的體外循環,從稅收、成本和交易時間上有多重收益。

綜上所述,目前融資的渠道豐富多樣,在“一帶一路”國家的投資項目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和標的項目的特點,結合融資的用途、幣種、週期、還款等安排債務性間接融資,債務性直接融資或權益性融資等多元化的融資結構。

如何融資,如何優化融資結構,還是需要各個公司根據自己及投資標的的特點和優勢,量體裁衣,量力而為,以實現合理的資金安排和長期穩健的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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